完善重特大医疗保险应着重解决以下问题:第一,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以医疗救助及其他救助方式为基础,把保险与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疗保障体系。第二,在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合理保障罹患重特大疾病人员的基本利益。第三,构建一套筹资、支付与监管整套体系的重特大疾病保障监管模式。按照疾病风险管理模式建立起重特大疾病风险识别、判断、测量、监控、处理与评估疾病风险管理机制,维护基金安全和合理高效使用。第四,创新重特大疾病经办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委托经办管理或战略性购买,弥补经办资源的不足。建立与民政部门、其他社会相关机构的协作模式与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4.1.3 加大重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
实现健康中国梦,加大重大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是十分必要的。公共卫生通常被最简单定义成3P,即Promotion(健康促进)、Prevention(疾病防御)、Protection(健康保护)。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有差异,临床医疗针对个体,关注个体疾病诊断和治疗;公共卫生针对群体,关注群体健康和疾病发展规律。公共卫生通过计划、组织和实施手段来实现疾病预防,对儿童、妇女、老人等重点人群进行保护和健康促进,特别是针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和很强的外部性。由于它具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性质,卫生服务和健康服务有效供给离不开政府支持。
目前中国政府公共卫生财政投入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分税制后,由本级财政负责本级卫生机构的投入,而县、乡财政税源有限,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直接导致对公共卫生的投入难以保证。财政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从横向比较低于国际水平。中国是世界上公共卫生支出比例最低国家之列,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基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从纵向比较,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绝对数在增长但所占比重在下降,政府预算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明显下降。
第二,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分税制后,中央、省、市财政在常规费用中只负责本级直属卫生机构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地方卫生事业的内容,主要限于防治、防疫和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成为卫生公共支出主体,与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为主承担医疗卫生支出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区域结构不合理,表现在公共卫生费用支出偏重城市,大城市的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水平。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许多乡村卫生机构缺乏基本卫生服务设备。公共卫生费用支出东高西低,东部地区的医院数、医院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占全国的比重。地方财力决定了地方财政支持卫生事业的能力,地方经济实力是地方财政能力的决定因素,地区间经济差距拉大加剧了地区间卫生支出失衡。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下降带有明显累退性,即经济越落后的省份,政府卫生支出下降越快。
第三,财政投入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公共卫生费用使用“重医疗、轻预防”,卫生事业费中,公共性更强、社会效益大的防治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部门经费比例,低于提供临床服务的医院经费。国家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的补贴。二是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中,人员经费所占比重过高。财政资金使用结构不合理还体现在政府财政预算补助主要用于解决县、乡卫生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用于卫生机构开展业务和改善服务设施的资金越来越少。农村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与发展,几乎全靠自身业务收入解决。政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以及低效率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体系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