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教育中国梦,首先是中国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引导社会树立教育优先的理念,加大教育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2.3.1 树立全社会教育优先的理念
1.教育优先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方针
党的十三大强调“必须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五大再一次强调这一指导方针。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教育优先发展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做出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决策。
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当今世界,人才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教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教育兴,则民族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事业发展如何,决定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又是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像其他部分发展中国家那样,或单纯依靠资源优势,或单纯依靠引进资金和设备。恰恰相反,我们所能也应当依靠的是自力更生和人民的力量。因此,这就必须依靠教育,依靠教育优先发展所开发出的巨大人力资源,依靠由巨大人力资源所转变出来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军号角,谋划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需要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更加迫切。
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实现这些转变,着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等等,无一不需要以巨大的人力资源基础为支撑。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教育是惠及全民的幸福工程,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基础。教育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全体社会成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项社会事业。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优质教育的渴望更加强烈,对教育公平的关注更加突出,对多样化、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坚持教育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基本诉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
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07年,胡锦涛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这明确提出了坚持教育优先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