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梅德韦杰夫的明确纲领有怎样的缺点,它还是完成了一个非常重大的负面的任务:他强有力地证实了这样一点,即我们必须超越纯形式主义的非社会诗学(a-socialpoetics)和庸俗马克思主义的非文学的唯社会学论(a-literarysocialogism)。
在《巡回剧院杂记》中……梅德韦杰夫从1922年到1924年底一直起着领导的作用,从而使得艺术与生活在理论上的两难困境问题首次得到巴赫金小组的严重关注。……为了治疗未来派身上被他称之为责任感缺失症这种病,梅德韦杰夫提出了集体主义的治疗方案(即指民间文学传统),他们以牺牲明确的社会关怀和公社精神为代价而迷恋于所谓的自我表现。他的建议与巴赫金早期的建议截然不同,后者在1919年仍然在宣扬以私人道德行为作为填平艺术(文化)与生活的手段的策略,直到20世纪30年代末。在写作拉伯雷时,巴赫金才转而采用集体主义作为文化与生活分裂症的解毒剂。
尤莉亚·克里斯蒂娃在《诗学的毁灭》中指出,巴赫金-梅德韦杰夫对俄国形式主义的批判,是来自于“形式主义体系内部的内在论批判”,因而可以说这种批判不是与俄国形式主义对立,而是以之为依据的。[23]巴赫金吸取了俄国形式主义者的意义必须在其语词的物质性中予以研究的观点,但把重点研究作品的构成方式(如《果戈理的“外套”是如何写成的?》)改为重点研究作品在符号体系类型学中所占的地位。巴赫金之所以研究长篇小说,也是因为长篇小说被他当作是“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24]。
巴赫金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问题》中指出:“任何文学作品本身内在地都具有社会性。作品中交织着各种活生生的社会力量,作品形式的每一要素无不渗透着活生生的社会评价。所以,即使纯形式的分析,也应把艺术结构的每一要素看做活生生的社会力量的折射点,看作这样一个艺术的结晶体:它的各个棱面经过加工琢磨,都折射着各种社会评价,并且是在一定视角下的折射。”[25]巴赫金的这段话理解起来似乎并不难。文学作品作为社会产品,其成为社会评价和社会力量的体现物这一点,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三国演义》和《三国志》都以同一历史时期为叙事对象,但其表达的思想感情却大相径庭。《水浒》和《**寇志》都写梁山好汉,但旨趣迥异。最有意思的,是同以普加乔夫起义为描写对象的《上尉的女儿》和《普加乔夫叛乱史》居然同出于普希金之手。这种现象即使是在文学现象的微观事实如符号身上,也不难查知。所谓“春秋笔法”以一字寓褒贬,也是汉语深邃意蕴所在。所以,像早期奥波亚兹那样决绝地否定文学作品的意识形态属性肯定是行不通的。
巴赫金-梅德韦杰夫-沃洛希诺夫的社会学诗学,试图超越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指苏联早期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论者),而成为一种“第三种理论”。庸俗马克思主义者们(勃格丹诺夫、佩列维尔泽夫等)认为是社会意识决定作家风格(客观论)。而以萨库林等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者们,则把“材料美学”当作艺术的首要问题(按:这只是俄国形式主义中的一个分支,与主流奥波亚兹有很大差异)。巴赫金学派则主张:艺术作品是内外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非但如此,一种成熟的艺术理论应当把艺术活动(创作与欣赏)中的三要素——创作者、艺术品和观赏者(读者、观众)——纳入视野,艺术是三种因素交相为用的结果。因此,艺术理论只能是一种注重研究艺术交际过程中的价值碰撞的艺术社会学。
梅德韦杰夫指出,文学史本身也要求有一门揭示特有社会结构的诗学结构特点的学科。也就是说,科学的文学史必须以社会学诗学为前提。在他看来,社会学诗学的任务首先是确定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突出文学作品本身,说明其结构,确定其可能的形式和变体,确定它的成分及这些成分的功能,这就是社会学诗学的基本任务。它当然不能去建立诗学形式发展的任何规律。在寻求文学形式的发展规律之前,首先需要知道这些形式是什么。规律本身只有在进行巨大的文学史研究工作之后才能发现。因此,寻找和表述文学发展的规律,既必须以社会学诗学,也必须以文学史为前提。
对此,梅德韦杰夫写道:“必须学会把诗歌语言理解为从头到尾的社会语言。社会学诗学应当实现这一点。”[26]巴赫金(和梅德韦杰夫)的社会学诗学主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如何包含语言,二是审美客体如何独特地构成社会制度,二者如何在一定空间领域里相互影响。巴赫金关注人的主体建构中的物质(语言)条件。他重申语言产生(符号亦然)问题亦即意识形态材料的再生产问题。因而把主体建构的分析问题从阐释转向考察实现意义的社会交往的特点和形式问题。这使其研究十分接近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27]
在俄国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峙交锋的20世纪20年代末期出现的巴赫金学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总之,巴赫金学派既批判了俄国形式主义的右的一面,也对庸俗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的“左”的一面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在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他们自己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诗学主张。在20世纪20年代末的特殊语境下,巴赫金学派的社会学诗学的主张十分引人注目,同时,它也与俄国形式主义的“社会学转向”如响斯应。
我们认为,巴赫金学派的立场,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与俄国形式主义经由对话产生的中间立场。也就是说,巴赫金学派所做的有益的尝试,就是既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立场,又坚持了俄国形式主义的合理内核,是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与俄国形式主义结合起来的典型范例。巴赫金学派并不是空谷足音,独步一时。事实上,维·什克洛夫斯基、艾亨鲍姆在20世纪30年代所做的工作,即属此类。只不过,在他们笔下,二者的结合十分生硬,俨然两张皮,以致人们觉得: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什克洛夫斯基,似乎失去了“灵气”,诚如洛特曼所说:“而什克洛夫斯基又对自己做了什么呢——他聪明地对自己实施了阉割术,成了一个庸人。”[28]而在巴赫金笔下,二者得到了有机整体的结合。它们真正实现了文艺学界人们久已憧憬的“哥白尼式革命”。我们今天阅读巴赫金,其实就是在重温这次巨大思想革命的成果。
经由巴赫金、梅德韦杰夫和沃洛希诺夫等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在奥波亚兹和马克思主义严峻对立的关头,一个模模糊糊隐隐约约的“第三条道路”开始浮现在地平线上,然而,这是一条康庄之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