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巴赫金之所以“顶着别人的名字出版”,或许是为了“好玩儿”。因为据说当时,“新经济政策”时期的整个文坛都笼罩在一片“狂欢化似的”氛围之中。巴赫金因而也许是为了“好玩儿”而制造了这么一个“恶作剧”或“骗局”(持这种观点的有《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的英译者乔治·沃勒、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等人)。然而这种已经被中俄美学术界基本认同的说法,却很难说有很大说服力。正如加里·索尔·莫森和加里尔·埃默森所指出的那样,现署名为沃洛希诺夫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同出版于1929年。试问:对于巴赫金来说,有什么必要一本书用真的本名,而另一本书却用别人的名字发表?何况,前一本书就名称而言(“马克思主义”)可能更“适时”,更符合当时的时髦?针对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的“恶作剧”说,此二人质疑道:即使当时笼罩文坛的普遍风气是“狂欢化式”的,即使巴赫金本人也酷爱这种行为方式,那也不足以证明在此书的出版问题上,巴赫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就是说一种理念并非必然会变成现实的事实。“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并不一定就在某次开了玩笑”,何况是在事关一本如此重要的书的版权问题上。[57]而且,实际上巴赫金本人早在和杜瓦金的谈话中就明确肯定沃洛希诺夫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作者,而且还是唯一作者。巴赫金还嘀咕道,说什么现在有人想把此书归入他本人的名下。原本的对话是这样的:
杜:那您和他(指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笔者)在哪儿见过面?
巴:我和他是在列宁格勒见的面,是在晚会上,是人家介绍我和……问题在于那里有我的一个好朋友——沃洛希诺夫……他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的作者,这本书现在可以这么说有人想安到我头上。[58]
然而仅仅根据这一点就定案恐怕也失之于孟浪。首先在此次谈话中,话题本来是围绕着“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展开的。因为“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的缘故,才因而联想到当年在巴赫金和这位“白银时代”语言文化大师穿针引线的介绍人“沃洛希诺夫”。单提沃洛希诺夫恐怕杜瓦金仍然莫名所以,所以,此处巴赫金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才把一件和沃洛希诺夫有关的传闻拿出来,以便让对方对此人有个突出的印象,从而也加重自己的语气。因此,有人认为因为这段话并非专门针对著作权问题发言,所以,它不足以作为巴赫金本人亲口否认他对此书的著作权的证据。但这种说法究竟是否有道理,尚可存疑。
巴赫金的另外一种说法可以称为“共同观点”说,即承认自己和他们的著作有着共同的观点:“首先回答您最近的问题。《形式主义方法》和《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等书我很熟悉。瓦·尼·沃洛希诺夫和帕·尼·梅德韦杰夫都是我的故友;在撰写这些书的期间我们有过密切的创作接触。不仅如此,语言和言语作品的共同的观点奠定了这些书以及我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论著的基础。在这方面,瓦·瓦·维诺格拉多夫完全正确。应该指出,具有共同的观点和创作上的接触,并不贬低其中每一部书的独立性和才华。至于帕·尼·梅德韦杰夫和瓦·尼·沃洛希诺夫的其他一些著作,谈的是另外一些方面的问题,没有反映共同的观点,在撰写这些书时,我没有任何参与。”[59]
“……至于沃洛希诺夫,您有充分的权力称他为我的学生。”[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