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希科普则认为,巴赫金是一个哲学家兼社会学家,“巴赫金一直都既是哲学家也是社会学家,任何把他当作其中之一的解读都势必不得不做大量的解释工作”[42]。众所周知,巴赫金在他的论著中,对以上所说各种流派,都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因此,我们犹如盲人摸象一般,往往是只把握了巴赫金的某一个侧面,而巴赫金的“庐山真面”,始终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望之犹见,即之却非。这情形有点像是应了那样一句老话: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林黛玉。任何认识都是有“我”的认识:认识永远无法排除认识主体的主观意识的干扰。这就形成了国际学术界各有各的巴赫金的局面。加里尔·埃默森就此写道:“我们似乎走了一个封闭的圆圈。复调的巴赫金,自由卫士巴赫金,个性声音的捍卫者巴赫金,唯我论者巴赫金,斯大林时代的同路人。这的确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生轨道。为了弱化此人给人的印象也为了对此人公正起见,我们的意图是,为了解决对这一遗产进行再评估这一问题——对巴赫金进行一番辩护:在人们反思和种种话语之后,我们还是要说,巴赫金仍不失为我们这个世纪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43]
那么,究竟该如何定位巴赫金及其小组的学术立场呢?我们认为应当把巴赫金学派放在它产生并活动的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其加以定位。今人之所以在定义巴赫金学派时感到困惑和迷惘,就因为语境的错位导致的。我们只有把巴赫金学派放在他赖以发挥作用的当时语境之下,在其与别的流派的对话和对立冲突中,界定它才能比较接近真理。按照巴赫金的观点,自我只有在与他者的相互对比中才能得以确立,这也就是说只有在与他者的交流和互动关系条件下,在二者的边缘情境下和双方的交际行为中,自我和他者的性质才得以最终确立。交际价值的本质就在于此。那么,构成巴赫金学派之语境的,究竟有哪些流派呢?
在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与形式主义的对话中,巴赫金学派是作为第三种声音出现的。作为“正题”和“反题”之外的“合题”,巴赫金学派的全部价值,在于对于双方的缺点和不足都有不同程度的超越。洛特曼指出,既然谈到巴赫金遗产,于是也就产生了巴赫金与俄国形式主义遗产的关系的问题,后者在那个时代尚未成为历史,而还是一种生动的语文学实践。我们有充足理由去关注米·米·巴赫金在论战中的发言。[44]凡此种种,都启示我们,要想给予巴赫金学派以准确定位,看来还是需要把他们放在俄国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立交锋的历史文化语境下,从其与“他者”的关系中,界定其性质和属性。在1930年以前,“社会学方法介入的需求却产生了这一时期最好的形式主义著作,特别是‘巴赫金学派’的著述成功地结合了形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传统,预示了形式主义后来的发展。”[45]
但在巴赫金学派内部,在对待俄国形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上,却有着细微的差别。至少,就巴赫金本人而言,他对这两派的观点颇有与整个学派不相一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