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仅只是话语交际中的一种形式,当然是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但广义的对话其实包容广泛。书同样也是话语交际的一种成分。其他诸如书评、批评性论文、通报等,通常须以以前的材料为定向,作者通常都有确定的立场。书以此进入一个大规模的对话场。巴赫金指出:“长篇小说的现实,它同实际现实的接触,它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完全不能仅仅归结为它在自己的内容里反映现实。不,它正是作为长篇小说,参与社会生活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的,而且本身有时在社会现实中占有十分重大的地位,这种地位往往并不比反映在它内容中的社会现象小。”[43]“‘全语体性’是文学基本特征所使然。文学——首先是艺术,亦即对现实的艺术的、形象的认识(反映),其次,它是借助于语言这种艺术材料来达到的艺术的形象的反映。文学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语言在这里不仅仅是交际手段和描写表达手段,它还是描写的对象。”[44]“艺术形象的本质便是如此:我们既在其中又在其外,既能生活于其内部,又能从外部观察它。艺术认知的本质就在于这是一种双重的体验和观察:‘他者的生活——既是我的,又不是我的。’……艺术家对自己主人公的态度即是如此:他既生活在主人公之内又在他之外,并将这两个方面结合成一个高度统一的形象。”语言是以“生活的形态”得到描绘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语)。[45]“文学不是科学、政论、公事和其他的折中组合。所有这些语体都是以各种不同的声音相互区分的。它们在这里不像在其他领域里那样是描绘、传递、表达的手段,它们本身就是描写的客体或对象。它们不仅是构筑形象的手段,而且本身就是构筑成的形象。”[46]
由此可见,语言之于文学,既是文学描写的对象,也是文学描写的手段和工具。任何优秀的文学作品,都一方面反映生活真实,歌颂理想的崇高,另一方面其语言本身也颇值得我们玩味、品评、鉴赏和体验,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审美的对象,可以启发我们进行无穷的思考,引导我们的思维步入更加广阔的空间。
同一个字词,在不同的语境下甚至可以表达截然不同的概念,即使反义词用如同义词或反之,这至少提醒我们一点,即语词的意义并不完全取决于字典,而更多时候则取决于语境,甚至可以说赋予语词以意义的,是语境。意义总是语境化了的。“表述……作为一个整体,……不可能使用语言学以及……符号学的术语和方法来加以描述和界定。……‘文本’这一术语不是符号完整表述的实质。”“不可能存在孤立的表述。它总是要求有先于它的和后于它的表述。没有一个表述能成为第一个或最后一个表述。它只是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脱离这一链条便无法研究。”[47]话语从来就不会在真空的、零语境状态下生存。因此,词语从来就不会有什么抽象的固定的语义(在这个意义上)。更有甚者的是,语言的意义等于语言的用法。而在特定用法中的语言都是语境化了的。让我们试举一例。李斯《狱中上疏》: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才,谨遵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48]
此例中的所谓“罪”实乃“功劳”之代名词也!巴赫金在讨论暗辩体时指出:“在暗辩体中,作者的语言用来表现自己要说的对象物,这一点同其他类型的语言是一样的。但在表述关于对象物的每一论点的同时,这种语言除了自己指物述事的意义之外,还要旁敲侧击他人就此题目的论说,以及他人对这一对象的论点。这个语言指向自己的对象,但在对象之中同他人的语言发生了冲突。他人语言本身并没有得到复现,只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49]巴赫金还补充说明:暗辩体会“……从根本上改变了语言的含义:即除了指物述事的含义之外,又出现了第二层含义——针对他人语言的含义”[50]。封建时代大臣在君主面前永远只有“认罪”的份儿,即使是为自己“表功”,也得以“罪”名之!这里的“名”与“实”岂可本着字典规范之!“我们知道,词在具体文句中所表现出的意义与它在静止的贮存状态下所具有的意义往往是不相同的:一个词在活的语言中所表现出的含义,有的是它自身所具有的意义;有的是它在某一固定文句中才含有的具体义、临时义,有的甚至是假借义。”[51]
此外,《论语》里有一个词儿,叫“束脩”。按照传统诠释,“束脩”意为“一束腊肉”。“束”就是用绳子捆拢来为一束,“脩”,就是腊肉。所以,“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全文的语义是:只要学生交一束腊肉,孔老夫子就可以把他收入门下,施以礼教。但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人的命运参差不齐,有贫有富。有的人穿金戴银,花天酒地,有的人则房无一间,地无一垄。这种情形即使是在孔老夫子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也概莫能外。那么,能交得起“干肉一束”的,想必是世家子弟,那么,还有众多连“一束腊肉”也交不起的贫家子弟,他们又该怎么办呢?莫非孔子会把他们摒弃于门外吗?孔老夫子不是还享有“贫民教育家”的美誉吗?他不是倡导“有教无类”吗?这岂不是和他办教育的宗旨——“一视同仁”地对待学生相矛盾吗?
看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对“束脩”一词究竟该如何解释的问题上。南怀瑾先生对《论语》有其独到的研究。他认为“束脩”不是具体之“一束腊肉”,而是说“有虔诚向学之心”。这样一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任何人只要他心诚,有虔诚向学之心,孔老夫子就会把他收入门下,一视同仁地对其施以礼教。“我认为孔子这句话的思想是说,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检束自己而又肯上进向学的人,我从来没有不教的,我一定要教他。这是我和古人看法所不同的地方,所谓自行束脩,就是自行检点约束的意思。”[52]这无疑是一个语言问题,但它最终关涉到孔夫子的教育思想的完整问题。这里当然有语言问题,但归根结底是两种教育思想、办学理念问题,因此,当然也是意识形态问题。
理解话语的语义,就是将其语境化和细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