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杨指出:“现在我们已经有可能承认巴赫金的主要贡献已经为语言在社会领域里的重要性提供了一种理论。”他提出了一种新的认识,那就是为了进行社会分析我们没必要侈谈文学与一种叫作具体历史的东西的关系问题。他向我们表明语言本身是如何构成的,是由社会和历史构成的,并且与它们不可分割。在这方面巴赫金严重地偏离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正如大卫·福佳斯所说,也就是说,巴赫金不是把“文学当作有关现实生活的知识,而是当作在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语言实践”[28]。他还把马克思主义的思考从对生产方式的迷恋转移到对消费方式的思考上,同时也把消费制度的重要性作了突出的强调。
在这种观念的统领下,我们看到,话语便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词语有了区别:话语不等于一个或几个词语的组合,但话语必定是由词语或数个词语组合而成。界定何为话语除了要注意说话人、说话对象和说话时的语境,还要关注话语的语调:因为对于意义的表达而言,语调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我们所讨论的话语为有声语言时更是如此。而话语似乎更青睐有声言语,因为它们总是在具体语境中发生,并永远带有帮助我们理解其内涵的语调。艾伦·加德纳[29]认为巴赫金比较强调“言语的社会性,言语与说话人和受话人的分离。还有就是与沃洛希诺夫的著作,尤其是其《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的共鸣,以及与那样一些观点的共鸣,如在交际中语调比语词或句法形式更重要的问题”[30]。
按照洛特曼的观察,在俄国,最先关注到语调问题的是艾亨鲍姆。洛特曼写道:“在苏联诗歌学中最先关注语调之作用问题的,是艾亨鲍姆和日尔蒙斯基在其论述俄国诗歌的旋律问题的著作中涉及的。艾亨鲍姆拒绝对在文本节奏构造下产生的旋律和语调问题进行考察,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句法结构的语调方面。虽然在《诗的旋律》(1921)中艾亨鲍姆说‘旋律化’和‘特殊的抒情语调’是在‘节奏-句法体系下’形成的,但在自己论述这一问题的著作里,他却并未停留在这个节奏和韵律的问题上,而是相应地表述了自己的基本命题:‘我说的旋律仅指语调系统,亦即在句法中实现了的特定语调句型的组合’。”[31]我们不会忘记:艾亨鲍姆关于《外套》的著名论文,其主要论据实际上也是建立在果戈理文本中叙事者的“语调”上的。
巴赫金独特的语调理论主要见之于他20世纪20年代的著作中。表现性语调被视为最重要的话语特征。巴赫金写道:“只有参与该社会集团的暗示评价,无论这个集团怎样广宽,才能彻底了解这个语调。语调总是处于语言和非语言、言说和非言说的边界上。在语调中说话直接与生活相关。首先正是在语调中说话人与听众关联;语调parexcellence(就其本质来说)是社会性的。它对于说话者周围一切变化的社会氛围特别敏感。”[32]巴赫金把语调归入语境诸要素之一,并且当然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之一。真正使巴赫金的话语分析有别于所有语言学流派的,是他的始终伴随话语理论的语调理论。严格地说,“语调”也是广义的“语境”概念的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