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中对意识形态的理解非常宽泛,但该书首先是从其与语言符号和语言表述的关系的角度来看待意识形态的。此书凡是谈论意识形态的地方,现在我们往往谈意义、含义、语义等等。符号的物质一面是外在于意识形态的,而符号意义则属于与现实生活相关的意识形态领域。由于该书缺乏语义学理论,因此意识形态在该书中起着语义学理论的作用。如今在类似语境中如此使用“意识形态”一词显得很不习惯了。根据阿尔帕托夫的观察,当代研究语言学史的大学生们,正是对此种用法最感到惊奇(与此同时也看得出此词在最近数十年间威信的下降)。但此词的这一语义却并未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语言学界被固定下来。但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写作的当时,这种用法却相当普遍,而且不止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此词。例如雅各布逊在布拉格于《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同一年发表的著作中所说的话:“这里所说的,不是指心理过程,而是一种意识形态系列的现象,也就是关于构成社会意义的符号的现象。”[69]这句话里意识形态的含义与《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是相近的,而且同样也是把意识形态与心理学对举,同样建议不要研究心理学,而研究意识形态。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方法也处在那个时代语言学探索的大道上(尽管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和布拉格学派之间有很大差异)。所有知识都是以意识形态的方式建构起来的。而且,不是经验组织表达,而是表达组织经验。[70]
克拉克与霍奎斯特这样概括巴赫金的语言观:“人的存在是世界与心灵之间二元的交互作用,世界总是已经存在在那儿,心灵则通过体现价值的活动加入这个世界。”巴赫金笔下所谓“行为的意识形态”,即“渗透于我们行为的一切方面的内在与外在言语”。[71]
在巴赫金富于哲学意味的理论话语中,意识形态话语往往和对话概念交织在一起。利哈乔夫指出巴赫金把对话性和独白区分为两种,一种作为人的意识,一种作为话语形式。当代俄国学术界袭用这种划分法。[72]这里的意识是指人的一般意识,而非苏式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论中的“阶级意识”。语言是意识的外壳,意识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意识的内容也是其形式。正如迈克尔·F.伯纳德-多纳尔斯所说的那样:“研究语言中的意识形态材料的结构问题”是贯穿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以及包括几乎所有巴赫金关于文学的著作中的“首要任务”。[73]
回到第1编。此编具有一般方法论导论的性质,但许多概念此后再也没有加以发挥。比方第1编鉴于其意识形态性质而把语言符号归入上层建筑中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观点,便并未继续发挥。此书问世的32年后,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有针对性地明确指出语言不属于上层建筑:“在这一方面,语言是与上层建筑根本不同的。语言不是一个社会内部这一种或那一种旧的或新的基础所产生,而是千百年来社会历史全部进程和基础历史全部进程所产生的。语言不是某一个阶级所创造的,而是全社会、社会所有各个阶级、几百代的努力所创造的。语言的创造不是为了满足某一个阶级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全社会的需要,满足社会所有各个阶级的需要。正是因为如此,所有创造出来的语言是全民的语言,对于社会是统一的,对于社会所有组成员是共同的。因此,语言作为人们交际工具的服务作用,不是替一个阶级服务而损害另一些阶级,而是一视同仁地替全社会服务,替社会所有各个阶级服务。”[74]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毋庸讳言也不乏迎合时尚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