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缪尔·韦伯认为,《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这一标题并不就意味着它是“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同义词。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并未同一化,而是被交集在一起了,但交集的并不紧密,其间有一定张力,有一定空隙,有一段含糊不明之处,那就是意识形态。也许在这位研究者看来,甚至沃洛希诺夫-巴赫金所说的意识形态,原本就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意识形态不是一回事。但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讲过了。
诚如巴赫金所说:“……哪里没有符号,哪里就没有意识形态。……哪里有符号,哪里就有意识形态。符号的意义属于整个意识形态。”[103]塞缪尔·韦伯指出,把意识形态与符号同一化是前马克思主义的、亦即18世纪时的意识形态观。按照这种观念,“理念的物质起源在接受意义上并非与符号的发音两相分隔的。但在把马克思主义和前马克思主义结合的同时,沃洛希诺夫又对二者进行了改造和变形。一方面,一直作为意识形态理论一个成分的社会定向由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需要直接面向生产领域亦即阶级利益领域里的对立力量(的斗争)而得以强调;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因为它把意识形态定义为反映,也就是说,定义为在人的主观意识和行为中对于客观条件的直接反映,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自身也经历了批评似的重构。”[104]沃洛希诺夫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初步骤是把符号当作一个社会交际过程。语言的生物学起因不足以说明语言的本质,因此在社会语境之外寻找语言的本质和性质是无济于事的。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105]
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论述,虽然简括而抽象,但却高度概括了巴赫金小组关于语言的社会性、物质性、对话性本质的核心,堪称巴赫金对话理论的总纲和提要,也是我们今天研究巴赫金小组对话理论的总纲和提要。
在《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社会学诗学问题》中,巴赫金小组首次提出了意识形态科学的概念。这种意识形态科学与以前俄国那种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视为不可相互分割的统一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有所不同,而是把二者分而论之。沃洛希诺夫-巴赫金推出他们的元理论一元论理念(идеи метатеоретического монизма),它把意识形态构造当作一种社会现象从内部采用内在论方法予以探讨,将其理解为一个封闭的交际界面,其中所有(心理、社会、意识形态和审美等)领域都在一个均质的符号框架内相互影响。在梅德韦杰夫的《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的《文学史的对象、任务和方法》一节里,巴赫金学派的这位代表写道:“意识形态视野除反映于艺术作品内容之中外,还对整个作品起决定性的影响。”“文学作品在最直接的意义上是文学环境的一个部分,是该时代和在该社会集团中起社会能动作用的文学作品的总和。”在下一节《社会学诗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中,作者指出:“科学的文学史必须以社会学的诗学为前提。”
“什么是文学作品?它的结构怎样?这一结构的成分怎样?结构成分的艺术功能意义又怎样?什么是体裁、风格、情节、主题、母题、人物、韵律、节奏、旋律构造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包括意识形态视野在作品内容中的反映以及这一反映在艺术结构总体中的功能问题——这一切都是社会学诗学的广泛的研究领域。”[106]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交际的符号学的理解,也见之于沃洛希诺夫和巴赫金所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中《语言科学中的社会学方法基本问题》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