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可以自我指涉,文学语言就是自我指涉的语言。我们说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意在指出,语言本身也是文学的审美对象。但语言不仅自我指涉,它同时具有外指涉性,与社会现实相关联。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就是意识。独立自在的意识是不存在的,意识寓于语言的活体——话语——中。研究语言,也就是研究话语所承载的社会意识。由此可见,语言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现象。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是:思维是离不开它的语言表征物的,离开语言的思维是不存在的。索绪尔指出:“从心理方面看,思想离开了词的表达,只是一团没有定型的模糊不清的浑然之物。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常一致承认,没有符号的帮助,我们就没法清楚地、坚实地区分两个观念。思想本身好像一团星云,其中没有必然划定的界限。预先确定的观念是没有的。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96]
这样一来,似乎我们又回到了一个理论原点:那就是语言与社会、艺术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经过了若干年的艰苦跋涉,我们又重归19世纪俄国革命民主主义、普列汉诺夫的艺术社会学的基点上来了。事实的确如此。但是,判断一个命题的真伪,不在于这种命题是否新颖,而首先要看它所包含的真理价值。真理是朴素的,然而,又是无法超越的。我们要想推动文学研究向前发展,必须从真实的起点出发。这就是巴赫金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的真髓。孔金和孔金娜认为,在语言哲学问题上,巴赫金同样领先欧洲科学界至少40年。[97]
把语言看作意识,看作世界观的表征,这和语言学自身的理论并非格格不入方圆不谐。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决定论)认为:“语言提供给它的讲话者把经验分解为有意义的范畴的惯常方式的一种手段。……我们所讲的语言的语法结构,决定了我们理解或思考世界的方式。因而,形而上学或本体论都依赖语法。……我们的语言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所坚持的基本信念。”[98]同此一理,学会一种语言,其实也就等于在某种程度上学会用该种语言的世界观“观世”:语言在这里不仅仅是认识对象的工具,更是会左右你对对象国(文化)之认识的工具。打个比方,语言就是你“为了更好地认识对象”而戴的“有色眼镜”。
这样一来,语言便天然地与人类意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语言即意识。未有语言之前也就是未有意识之前,因为语言是意识的第一甚至唯一表征。“要知道,如果思想可靠且有效,那么这一有效性应该彻底反映出来。”[99]沃洛希诺夫-巴赫金在指出迄今还没有一种马克思主义语言学以后,谈到了建立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诗学的必要性问题,“应当在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于所研究的意识形态创作特殊性的统一的社会学方法的标准,以便这个方法真正能够贯彻于意识形态结构的一切细节和精微之处。”[100]“我们认为,只有辩证唯物主义可能成为这个基础。”[101]这种语言学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存在,“活”在日常生活里,是一种活在交际并且只有在交际活动中才具有生命力的东西。“言语是inactu(行动中)的语言。不可以任何形式把语言与言语对立起来。言语跟语言一样具有社会性。表述的形式也具有社会性,它像语言那样是由交际决定的。”[102]沃洛希诺夫-巴赫金也十分看重“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对话的提法”,即指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语言是实际的真正的意识,语言的产生只是出于与他人交际的需要等论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