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沃洛希诺夫认为任何时代语言的资源——即其模式——都视说话人使用该种语言的程度而存在。简言之,说话人从来都不是在对模式进行例示,而是在修正模式,更准确地说,说话人是在修正模式的社会形成的感觉,以此因应正在进行中的社会活动的压力。压力在不断变化,随着变化的是修正,压力持续时间越广泛越长久,修正也就越广泛越长久。被持续使用的修正会“结晶”成为特定风格,而风格反之又会被当作是一种语法规则。语法不是别的,就是被牢固凝固了的风格。这种从个人说话秉性和气质连续不断地发展成为最无可置疑的语法规则的现象是屡屡发生的。笔者不由得想起当年曾经令编辑老爷们十分头疼的果戈理的文风。在任何语言中都有一种语法化进程和解语法化进程在不断地进行。
修辞和语法规则之间的区别是程度而非类型的区别。因此,有关特殊规范和形式的归属问题会经常地引起争论:一种现象究竟是修辞还是语法现象?按照沃洛希诺夫的观点,诸如此类的争论是很难达到确定的结果的,因为在语法和修辞、在体系和体系的应用之间,并没有一条严格规定的界限。事实上二者之间的界限是流动不定的。
在巴赫金对话理论的形成过程中,沃洛希诺夫的“他人言语”(reportedspeech,another’sspeech,чужая речь)是沃洛希诺夫对于巴赫金学派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沃洛希诺夫以“他人言语”为题展开的论述,事实上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巴赫金的对话主义的一种富于学理依据的论证。沃洛希诺夫对于“他人言语”的定义是:“言语中之言语,表述中之表述”,也是一种“关于言语之言语,表述之表述”。[2]对“他人言语”的讨论适足以显示沃洛希诺夫研究语言的社会和历史的方法,并且揭示了语言的对话本质。
“他人言语”的另外一个向度是向我们揭示了如何理解的问题。巴赫金和沃洛希诺夫把思维描述为内在化的对话,是一种“内心(对话式)言语”。思维采用的是社会对话的形式,这种对话我们后来是通过我们的大脑默默进行的活动获知的。对于他人话语所做的修正对于研究心理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他人话语的重要性在于任何理解活动都与他人话语有某种相似之处。理解就意味着一方面对特定话语的接受和针对其的特定回答,因而理解的结构有点像是引语和注释的关系,这导致话语中出现的报道和评价因素在语境中的在场和出现。但这两个过程并不一定是先后进行的,而更可能是同时混合进行的。在这个问题上,沃洛希诺夫的“他人言语”和列夫·维戈茨基的“内心话语”说正好可以互参互释。
沃洛希诺夫革新了人文科学历来对于何谓理解的观点。接受美学肯定理解取决于听话人,但对沃洛希诺夫来说,肯定这一点仍然不够,因为人文科学的理解既取决于说话人,也取决于听话人。理解从来不是被动消极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应答。出于同样的考虑,沃洛希诺夫也把话语比作“一座桥梁”——取决于两方面。沃洛希诺夫指出:“实际上话语是一个两面性的行为。它在同等程度上由两面所决定,即无论它是谁的,还是它为了谁。它作为一个话语,正是说话者与听话者相互关系的产物。任何话语都是在对‘他人’的关系中来表现一个意义的。……话语,是连结我和别人之间的桥梁。如果它一头系在我这里,那么另一头就系在对话者那里。话语是说话者与对话者之间共同的领地。”[3]沃洛希诺夫在其论文《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中进一步指出:“‘风格即人’,但是,我们可以说:这至少有两个人,更准确地说,是人和以其权威代表所体现的社会集团即听众,即人的内部言语和外部言语的经常参与者。”[4]巴赫金在《长篇小说的话语》中,用政治的比喻强调自己的论点。巴赫金和沃洛希诺夫都强调,句法形式是从对变化中的对话语境的反应中产生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