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沃洛希诺夫所指出的那样,在语言发展史上,不断出现在语言的共时与历时、逻辑与非逻辑之间的“断裂”。这就犹如使用牛顿二项式公式的学生弄错了公式一般。语言中的规则也是如此这般的处于不断变化中。沃洛希诺夫列举了德国16世纪语言中的变位现象。他总结道:“现象大众化了,结果个人的错误就变成了语言规则。”[31]这就和我们通常喜欢说的一句成语——“叶公好龙”——中的“叶”,按照规则本应读为“shè”公一样,只是因为“从众”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也就只好将错就错,甚至认错为对一样。沃洛希诺夫就此解释道:“如果破坏没有被感觉到,因而就不会被更正,如果存在着有利于这一破坏成为大量事实的基础,那么这种破坏就成为新的语言的规则,在我们这里这种有利的基础就是类比。”“语言的现在和语言的历史相互不理解,也不能够理解。”[32]
沃洛希诺夫认为语言学两大流派——个人主义主观主义和抽象客观主义——之间的差异,就寓于此中。对于前者而言,语言的本质是在历史中得到呈现的。语言的逻辑是一种永恒更新的个人化的逻辑。语言的现实就是它的形成。语言的现时和语言的历史相互之间永远是理解的。语言的兴趣创造着现时范围内的语言统一。对于第一个流派即个人主观主义而言,语言是由不可重复的个人创作行为实现的;对于第二个流派即抽象客观主义而言,这一自身一致的形式体系正好是语言的本质。后者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语言是一个稳定的、不变的体系。它由规则一致的语言形式构成,先于个人意识,并独立于它而存在。
(2)语言规则是特别的语言学联系规则,它存在于这一封闭的语言体系内部的语言符号之间。这些规则对于任何主观意识都是客观的。
(3)特别的语言联系与意识形态价值(艺术的、认识的及其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任何意识形态主题都不能决定语言现象。在词语与它的意义之间,没有任何自然和概念的意识,没有任何艺术联系。
(4)说话的个人行为,从语言的角度来说,只是偶然的折射和变形,或者只是对规则一致的形式的歪曲;然而正是个人说话的这些行为说明了语言形式的历史变异性。从语言体系的角度来看,这种变异性本身是无理的和无意义的。在语言体系及其历史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没有任何动因的一致性。它们相互是格格不入的。[33]
总之,第二个流派的主旨恰好与第一个流派相反。其起源要追溯到17~18世纪的唯理论,进而可以追溯到笛卡儿的基础。第二个流派的第一个重要代表人物是莱布尼茨的多功能语法说。整个唯理论的特征是在封闭体系内部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而并非符号与其所反映的现实活动的关系。换言之,他们感兴趣的只是符号系统本身的内部逻辑。其第二个普遍特征是重视理解者的观点而轻视说话者的观点。抽象客观主义产生于法兰西。但其最明显的表现,体现在索绪尔的“日内瓦学派”身上。索绪尔以极其惊人的方式表述了这个流派的一切思想。“他对语言学基本概念的表述可以被认为是经典的。除此之外,索绪尔还大胆地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特别清楚地说明了抽象客观主义的所有基本线索。”[34]俄国语言学思想的大多数代表人物都受到了索绪尔及其学派的影响。
索绪尔是从区分语言的3个基本概念——语言—言语(langage)、作为形式体系的语言(langue)和个人的言语行为表述(parole)——出发的。按照索绪尔的观点,言语(langage)不可能成为语言学的客体。言语是混合的和多相的,以之为基础,不可能清楚地确定语言事实,因此,不可能使之成为语言学分析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