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感知就是如此:在我可见、可听、可感的统一的外部世界里,我看不到自己完整的外貌,我所见的不是一个完整的外在的事物,如同其他的事物那样。”[85]“主要人物在这幻想世界里也没有外在的表现,它与其他人物不处在同一个层面上;当这些次要人物得到外在的表现时,主要人物却是从内心加以感受的。”[86]“可以试着想象一下自己的外在形象,从外部体验一下自己,把自己从内心自我感受的语言转译成外在表现的语言,这远非轻而易举的事,需要付出某种颇不寻常的努力。”[87]“伦理和审美的客观化,需要在自身之外占据一个强有力的支点,需要某种真正实有的力量,靠它我才能把自己视为他人。”[88]
“……实际上,我们在镜前的地位总带有一些虚假性:因为我们没有从外部看自己的方法,所以在这里,我们就只好移情到某个可能的不确定的他人手中,借助于这个他人我们试着找到对自身的价值立场,试着在这里从他人身上激活自己形成自己;正因此我们在镜中的表情就带有某种不自然,这在我们的生活里是没有的。”[89]“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人在审美上绝对地需要一个他人,需要他人的观照、记忆、集中和整合的能动性。唯有他人的这一能动性,才能创造出外形完整的个人;如果他人不去创造,这个人就不会存在,因为审美的记忆是能动的,它能在一个新的存在层面上首次塑造出一个外形之人。”[90]“但要把整个世界和我自己全部纳入他人意识之中,从直觉上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这个他人显而易见同样只是大世界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91]“由此可知,只有他人在我的体验中才能与外部世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才能在审美上令人信服地融入这一世界,并与这一世界相协调。作为自然的人,只有由他人而不是由我的感受才能从直觉上令人信服地加以体验。”[92]
“也就是说,人体对我来说完全处在另一种价值层面上,用内心的自我感觉和外部片断的观照是不可能感受到的。对我来说,只有他人才能具体体现出审美的价值。在这一点上,躯体并不是什么自足的东西,它需要他人,需要他人的认可和建构。”[93]“在前一种情况下,关于人(视人为一种价值)的见解是通过这样的过程形成的:人——就是我,是我的自我体验所得之我;他人也是像我一样的人。第二种情况是这样的:人,就是我周围的他人,是我所体验的他人;我,也像他人所体验的那样的人。”[94]“这里有一个对我们十分重要的情况是毋庸置疑的:在我唯一生活的封闭群体中,在我生活的实际视野中,现实而具体地从价值上体验具体个人,会带有双重性;我和他人是在不同的观照和评价层面上活动的(实际而具体的评价,不是抽象的评价)。要想把我和他人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层面上去,我应该在价值上外位于自己的生活,并视自己为他人中之一员。”[95]
正是由于这一基础原理,我们看到,对话才成为人类生存的必需和根本原则。首先,我们从此之中所能导出的第一个结论,与人类对于生存、对于语言的根本性需求有关。
“由于有了对话原则,人因而成为人文主义氛围里社会关系的核心。人浑身上下充满了社会性。哪里没有社会性,哪里也就不会有现实性。巴赫金与马克思比邻而居,而与弗洛伊德相对而坐。……巴赫金关于社会(对话)优先的学说既反对了个人主义/心理主义,也反对了社会学主义/历史学主义:自我或社会由多种因素决定论是片面的因而是虚假的理念,因而对二者都是有害的。因为无论个人主义还是社会学主义都未能理解自我与他者的对话。”[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