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进而写道:
超视(又译“视觉剩余”(Избыток видения——笔者)犹如蓓蕾,其中酝酿着形式,从蓓蕾中定会绽开花朵,这就是形式。但为使这一蓓蕾真的绽开成为花朵,即起完成作用的形式,必须由我的超视去补足被观照他人的视野,同时又不失去其特殊性。[77]
巴赫金的话语理论同时也是其话语认识论的基础。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才能纠正自己的视觉误差,才能获得对于真相的真知。也许,西方接受美学代表人物之一的伽达默尔的“视域的融合”大概也是受到巴赫金学派的启发吧!如其不然,则我们只能说这是思想文化领域里的殊途同归现象,即不同民族背景下的思想家经由不同路径走到同一个共识上来。我们接下来将会看到,巴赫金其实也采用了同样的视角对审美活动中的作者和主人公关系、作品和读者的关系进行了考察。这些我们在适当时机会会回头再谈的。从前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对于巴赫金的话语认识论而言,认识主体的外位性乃是取得认识的充足必要条件。这颇有点像12世纪中国诗人苏轼所描述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换言之,所谓“外”者,正是内的“镜像”而已。且看巴赫金的相关论述:
“外位性(空间上的、时间上的、民族的)具有的根本的优越性。不可把理解视为移情,视为把自己摆到他人的位置上(即丧失自己的位置)。这样做只能涉及理解的一些表面因素。不可把理解视为将他人语言译成自己的语言。”[78]“审美上起完成作用的全部因素,相对于主人公本人而言,具有价值上的外位性,它们在主人公自我意识中不是有机的成分,它们不参与内心的生活世界,即不参与在作者身外的主人公世界。”[79]“伦理和审美的客观化,需要在自身之外占据一个强有力的支点,需要某种真正实有的力量,靠它我才能把自己视为他人。”[80]“一个人在审美上绝对需要一个他人,需要他人的观照、记忆、集中和整合的能动性。唯有他人的这一能动性,才能创造出外形完整的个人;如果他人不去创造,这个人就不会存在,因为审美的记忆是能动的,它能在一个新的存在层面上首次塑造出一个外形之人。”[81]“这里有一个对我们十分重要的情况是毋庸置疑的:在我唯一生活的封闭整体中,在我生活的实际视野中,现实而具体地从价值上体验具体个人,会带有双重性;我和他人是在不同的观照和评价层面上活动的(实际而具体的评价,不是抽象的评价)。要想把我和他人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层面上去,我应该在价值上外位于自己的生活,并视自己为他人中之一员。”[82]“事件的效能不在于把所有人融成一体,而在于强化自身的外位性和不可融合性,在于利用自己外位于他人的唯一位置所提供的优势。”[83]“存在的全部实有性,请求、希望、要求我努力处于存在的外位立场,而这个外位积极性要实现自己,应该通过充分肯定存在,是在涵义之外来肯定,单为存在而肯定存在,就在这一肯定行为中,实有存在的柔弱的被动和天真都变成了美。”[84]
需要指出的是,外位性的原理,不但对于自我的界定是必要的条件,其实,也是指导我们一般认识的充足和必要的条件。这也就是说,外位性不仅适用于自我,也适用于历史和文化本体的建构。在《审美活动中的作者和主人公》这部未完成却与《论行为哲学》有着密切关系的著作中,巴赫金抽丝剥茧一般对这一认识论原理做了详尽无遗的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