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很明显,“在我国,建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在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情况下,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的重大措施”[4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长期处于把苏联学来的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错误认识中,制约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有人曾经对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作过这样形象的说明:一盒火柴多少钱,需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决定。由此可见,传统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稳固而僵化,难以激发活力。”[45]当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高等教育体制非常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很多弊端。具体而言,当时高等教育体制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过多地实行直接的计划控制,学校缺乏必要的自主权。(2)高等教育的条块分割,违背了高等教育的规律。(3)大锅饭的高等教育拨款体制,不能提高高等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使高等教育质量无法保障。(4)政府投入严重不足,高等教育的基本质量难以保障。当时,由于投入的严重不足,很多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的要求,基本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据1985年统计,我国高等工业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值平均为450万元,其中在300万元以下的就有19所,200万元以下的有9所,100万元以下的有3所,最少的一所高等工业学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仅有42.4万元。”[46]另外,有100多所学校的教授、副教授数量在19名以下。[47](5)我国教育经费一方面短缺;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浪费、投资效益不高的现象。不少高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利用率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追求“小而全”和外延式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思想;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正是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也被提上日程。为了使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成为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不是绊脚石,确保教育的基本质量成为一项严峻的任务。这一严峻的形势引起了高教主管部门对管理体制和政策的反思,通过评估来控制高等教育的发展、保证高等教育的基本质量,就成为了政府主管部门改革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基于这样的现实,政府下定决心要进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加强宏观调控。建立高度教育评估制度就成为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措施而出炉。党中央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革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机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同时指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不难看出,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