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我们现在高等教育的质量观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是以能否适应社会的发展为导向的,是以学生是否能够找到工作为导向的。而不是学术的导向,也不是个人发展的导向。这种教育评估的外部导向导致政府过多地考虑高校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忽略教育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12]这也是布鲁贝克所说的高等教育政治论哲学的具体体现。[13]
虽然,“高等教育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必须是使这些院校能够对社会的变革和发展适当地做出反应”[14],同时,“服务社会原是无可争议的事,但大学过分把眼睛向外看,过分想取悦社会,甚至失去大学内在的价值感,以致‘我吃谁的面包,就哼谁的曲调’”[15]。这样会存在极大的危险,“从大学的本质和长远发展看,大学虽然应该以其专有知识来服务社会,以解决或疏导当前的问题,但它不能太过重视‘当前’的问题,或有急功近利的做法。”[16]弗莱克斯纳就非常警惕这种“走向另一极端的危险”,他强调,“我已说到大学的明智的变化——根据需求、事实和理想所作的变化。但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大学应该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不是它的欲望。只要以理性分析和价值判断为基础,而不仅仅依赖于习惯,那么惰性和阻力也有其特定的用处”[17]。大学毕竟是以培养活生生的人为对象的,使其适应社会固然重要,但是也要预防把学生异化为只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道德理想同样重要,忽视这些方面的评价,必然有使大学生成为“异化的人”的危险。
(三)政府对基本数据的封闭
“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无论是在评估过程中,还是在评估结束后,都有很强的封闭性。”[18]在目前的状态下,政府管控着高校的基本数据。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地掌握着高校数据。例如,教育部掌握着整个高等教育的基本数据,财政部在高校的财政收支方面可能掌握着更为细致和精确的数据,而高等教育司可能掌握着和其部门职能更为密切的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本是公共信息,理应向社会全面公开。众所周知,无论是做决策还是做研究都对数据有着很强的依赖性,没有准确数据的支撑,科学的决策和高质量的研究都无从谈起。即使是具体到一所学校做决策也应该是在掌握准确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不仅要对全国高等教育数据的基本样态有一个全局性的把握,甚至还要对和自己属于同一类型的院校的状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在信息尽可能全面的基础上做出适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决策。搞研究也是如此,要想使研究机构能够更好地为政府发挥咨询服务功能,就应该让研究人员更全面地了解数据。科研人员只有在对数据做出认真科学的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提出针对性强,适应性好的政策建议,否则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现在政府控制着高校的基本数据,不完全公开[19],这就严重地束缚了评估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主体:政府主导
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一种“政社合一”的体制,即政府和社会没有明显的区分,政府往往代替社会行事。其结果就是公共权力无所不在,政府行为无所不包。改革开放后,我们一直致力于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这一过程使得国家、政府活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社会力量获得发展机会,并随着改革进程不断增长。在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也表现出这样的总体特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整个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这不仅体现在评估政策文本的规定中,而且也实实在在地体现在高等教育评估的实践中。另外,高校和社会中介评估组织在评估中则处于从属地位。
(一)处于评估主导地位的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