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一直进行着公共行政领域的改革。其行政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表现出清晰的思路:70年代,主要问题是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倡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市场化;80年代,普遍关注科层组织运行机制的有效性,提出了重塑政府的口号;90年代,则重新探索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模式,打出了“治理”的旗帜。[4]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和“善治”概念日益成为公共管理的核心概念,治理理论成为西方学术界日渐崛起的“显学”。[5]治理之学之所以如此大受追捧,主要是因为民主、灵活、高效和廉洁的政府对于一个国家至关重要,不仅如此,多元的公众诉求,复杂的社会现实需要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投入到公共管理中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以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满足公共利益。为了实现这些要求,政府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潮流。当然这是更为宏观层次的政府改革,那么在高等教育评估领域,面对当下以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评估的局面,政府不但疲于奔命,而且还满足不了社会对高等教育评估的多元需要。这种以管制为主的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制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种种问题,遭受社会多方诟病。如此种种,我们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是什么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公共管理委员会在关于西方政府行政改革的研究报告中把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总结为:第一,更加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方面的结果;第二,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为分权的环境所取代,在分权的环境中,自愿配置和服务提高的决策更为接近第一线,并且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反馈提供更多的余地;第三,灵活地选择比成本效益更好的方法,如市场的方法,来替代政府直接提供和管制;第四,更加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的服务的效率,包括生产力目标的设定、在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竞争性的环境;第五,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变得能够自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反应。[6]这无疑给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制改革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方向。更为重要的是,“治理理论”经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发展已经渐趋成熟,凸显出其适应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而且其在多个领域,包括全球公共治理、政府治理和社区治理等方面已经获得些许成功,取得不错的效果。[7]无论如何,它都给我们在改革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制上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框架,以帮助我们解决目前高等教育评估管理领域所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很明显,公共行政的发展走向是:在价值取向上,质量优先论取代传统的效率优先论;在观念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由统治转向治理。[8]这也预示着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制改革的发展走向。
一、应用治理理论的适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