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高等教育评估中,政府的一元控制导致高等教育评估缺乏民主。在这之中“公共行政表现了理性分析、效率、规划和目标实现的职业偏见,这意味着公共行政更多的是倾向于行政管理,也就是说,公共行政主要是服务于统治和管理民众。而有关参与、协商、公民投身公共事务、授权公民和民主过程的思想则退居到公共行政的次席地位。”[6]政府掌控着评估的一切,政府更多地着眼于自身,而忽视了社会的多元需求。上文我们已经指出,高校更像是政府评估的附属机构,因此其缺乏独立性,自身利益诉求得不到很好的体现;社会中介评估则游离于政府主体评估之外,其可靠性受到公众质疑,对公众需求的满足程度也是非常有限的。而且,政府一元控制产生的腐败也使社会深恶痛绝。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的权益意识越来越强,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多元利益诉求主要表现为:政府希望通过评估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办学效益的提高;学校希望通过评估来保障教学的顺利并高质量地进行,并且尽可能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获得更好的生源;学生和家长希望通过评估来获得更多关于高校的准确信息,以便其进行选择,当然他们也希望通过评估来保障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社会中的企业、用人单位则希望通过评估来保障学生质量,使他们能够得到所需要的人才。毋庸置疑,高等教育评估所涉及的每个利益相关体对高等教育评估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当下,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相关利益群体的参与缺失。对于自身利益,各利益群体缺少基本的表达途径和形式。高等教育评估问题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能力和机制有直接的联系。如果弱势群体缺乏正常的利益表达机制,他们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声音就会越来越微弱;如果他们的利益受损又找不到正常的表达形式,就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很显然,高等教育评估之所以问题重重,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与民意表达不充分、多元利益得不到体现有直接的联系。
三、评估主体之间、主客体之间缺乏沟通
在高等教育评估中,政府各部门整合不畅。横向上,严格的分工造成了部门之间“壁垒森严”,难以沟通合作;纵向上,组织内部层层授权,下级只能对上级负责,整个系统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林登将其归纳为一种高度分散的隔离组织,包括部门之间的隔离、部门和职员的隔离、机构和顾客的隔离以及机构和供应商的隔离。[7]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这种部门间的隔离和干扰直接导致某些评估政策执行不力。评估本应该只是教育的事,是教育部和大学之间的事,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却很关注,把其看成是和地方政府政绩相关的工程,因此,在高校评估过程中,经常会有地方政府官员出席,给评估小组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为应对这种现象,教育部还专门在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不准地方政府、官员出席,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文件出台一个星期后,安徽某大学的评估现场,地方政府官员置教育部文件于不顾,再一次现身。教育部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然无存。为什么地方政府领导这么关心此事呢,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学校都是省属院校,学校评得好坏,和他们的政绩直接相关。如果正常的关注也好,但是这种明文禁止,却还违反,给评估者带来一定压力的做法就非常不妥了。这种现象在高等教育评估领域并不是少数,有些学校在评估期间把很有声望的名誉校长搬了出来。还有些学校则干脆由省级领导出面,帮助找客观理由,对评估小组施压。[8]这些都会使评估结果失真,使评估失去其真正的意义和价值。
四、评估中的主客体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