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把评价结果顺畅、合理地传达给教师。在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数据后,接下来的工作应该是进行统计分析。就“学生评教”而言,其统计分析多为技术性操作,并不困难。更为重要的是评价结果的使用问题。我们说“学生评教”的目的是为了让老师改善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那么其评价结果就要客观、公正、顺畅、合理地反馈到教师手里,并为教师教学的改进提出相关建议,而不宜作为他用。因为,一旦用作他用就可能使改善教学的目的受到影响,甚至可能会扭曲其整个过程。使“学生评教”制度图有其制度的形式,而失去其制度存在所要达到的目的。
第三,促使教师在教学上有所改善和提高。把评价结果传达给教师并不是评教过程的终结,最为重要的是促使教师在教学上有所改善和提高。教师在教学上的改善和提高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方面是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得到提高,包括自学、反思、顿悟等。这可以使教师的教学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外在的帮助也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即学校也要有所作为。如营建学习型组织文化[5],通过对教师进行组织学习、进修培训等,并在学习资金方面给予补贴,或者诸如此类全方位的关照,帮助其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三)“学生评教”的实然迷途
在上文,我们已经分析了“学生评教”中最为核心的几个环节,但是实际的“学生评教”在如上环节并没有很好地表现,而是在管理上表现出很多不足。
第一,“学生评教”制度在管理上的异化。在上文,我们已经细致地分析了“学生评教”的逻辑起点及其结构关系。从管理的角度,我们不难看出管理一方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在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但是现实的管理方往往把管理简单化。管理方处于权力的强势一方,放弃其在“学生评教”制度中理应发挥的中介功能,转而简单地把学生评教当作利用学生管理教师的方式、手段。把评估结果和评优、评职称、甚至是提升职务等简单挂钩,使其失去它原有之意。致使学生和教师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出现一些奇怪的现象:老师拿给学生画考题,给学生考试通过等方式来变相地“贿赂”学生,以便让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给自己打出好成绩;而一些学生也由于担心考试成绩问题,不敢给老师打低分,甚至整个班级的学生也会形成“攻守同盟”,集体给老师打出好成绩,以求老师能在批改试卷时宽松,给予他们通过。这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也并不是耸人听闻。就连新创的中国大学的楷模——香港科技大学也出现许多教授为获得高的评分而在作业和分数上讨好学生的情况。[6]在一些学校这可能已经成为一些老师和学生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了。这样大家都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然就相安无事。但是制度设计用以提高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的目的却并没有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