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利益群体多方参与的进步。新的合格评估强调要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师生员工等利益相关群体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并希望他们能够参与评估,树立起评估的主体意识。这是态度上的明显变化,政府重视评估利益相关群体的支持和参与。当前,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虽然还有很多不规范和缺陷,但是已成为教育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学校还把学生评教的结果直接和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晋升等教师的核心利益挂钩,足以显示对学生评教的重视。另外,新的合格评估强调社会力量是评估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对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以及评估工作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了社会参与力度,使社会力量有了直接参与评估的机会。例如,合格评估专家组成员中吸收部分行业和社会人士参加。不仅如此,在评估中也体现出专家组成员间的内部民主。评估要求专家在全面考察、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做出独立判断,并在离校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考察报告。专家组长在汇总个人考察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而且专家组受评估中心委托,独立完成各项考察评估工作。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不再突出评与被评,而是强调二者之间的平等交流互动。合格评估的评价指标也重视产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还设立了“师生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内容,引导学校注重收集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的评价信息。
可见,从评估政策文本中的文字描述,到评估实践中专家成员的构成,专家开展的具体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指标内容等都体现出民主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进一步发展,利益相关群体的权利开始被关注,被重视。
2.评估信息的开放有较大进步。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来自于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评估管理部门也逐渐认识到“评估信息向社会发布,让社会多方面了解评估工作,并理解、支持和监督评估工作是评估工作可持续开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府部门的教育部,作为政府管理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等都开始公开更多的高等教育评估信息和内容。它们进一步强调了评估的公开透明性,“建立了评估信息公告制度,评估政策、评估文件、评估方案、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以及学校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考察报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我们可以在教育部评估中心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相关政策文本、通知、培训、高校自评报告、答疑等各种类型的公开信息,对广大公众了解高等教育评估的进展有很大的帮助。有很多信息在以前是很难看到的,现在看到的内容越来越多了,发布的时间也越来越及时了。而且教育部还要求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这将使公众更容易、便捷地了解各个高校的具体情况。另外,教育部设立专门评估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评估信息的公开对政府、评估管理机构、学校等都会产生压力,使其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以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对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而言,他们将能够获得更及时、更准确、更全面的关于学校质量的信息,使其真正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能够做到用脚投票,反馈信息给相关各方,真正参与到学校的建设发展中去。
(二)服务职能的新进步
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政府的服务意识有了一定的增强,高等教育评估的服务职能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彰显和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