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是在进行研究之前的设想、暂定的理论。简单地说,即研究问题的假定答案。假设更明确地说明和规定了课题,是对研究结果的推测,或者说是对研究中设计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的设想。在有假设的研究中,研究围绕着假设而展开,变成了验证假设的过程。假设为研究确定了方向,犹如海上的灯塔给夜间行船指明了航向,假设在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研究假设事实上是研究问题的肯定性回答。每个人的周围每天都会围绕很多疑难情境,往往会产生一些疑问,善于研究的人会对这些疑问进行思考,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研究假设,这实际上是对自己的问题所做的临时性回答。假设是有待证实的定理或结论,定理或结论是已被证实的假设。
假设在内容与表述上应注意:一是假设应以叙述的方式加以说明;二是假设应说明两个以上变量的关系,但在每一个假设中只能陈述两个变量的相关关系,两个以上变量的关系可以用一组假设来加以说明;三是假设有待检验,并必须是可检验的;四是假设应全面反映研究中所涉变量的不同取值之间可能存在的相关联性。假设能帮助研究者明确研究的内容,通过逻辑论证使研究课题更加明确,并按所确定的目标选择研究方法和收集相关资料,指导教育研究的深入发展。有了假设,研究者就能根据研究目标的要求,在限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设计和进行一系列的观察研究、实验研究。好的假设是教育研究的核心,是探索教育规律、形成理论的前提。但一个明智的研究者也应该看到,假设再完美,毕竟还是未经检验和证实的,在理论层面或实践层面或许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与错误。因此,尊重事实,在过程中完善假设是科学研究重要的一步。
(二)假设的类型
研究假设是在研究问题被界定之后建立的。所谓研究假设,就是根据一定的科学事实和科学理论对教育研究中的一系列问题提出的假定的看法。依据形成过程、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标准,研究假设可以划分为六种类型。
1.按形成过程分类
按形成过程,研究假设可分为研究性假设、归纳性假设和演绎性假设三种。
研究性假设是依据理论和以往研究对本研究结果的叙述。在研究性假设中,呈现出方向性假设和非方向性假设两类。方向性假设预示了结果的方向,期待其指向有关联性的发展方向,指出相关或差异的特点。例如,三年级的有智力缺陷的学生对普通学校的接受度比一年级低,但比五年级高。此假设中通过低、高等揭示出假设的方向性,所以属于方向性假设。非方向性假设即对研究结果无法做特定方向的预测。例如,轻度智力障碍学生被安置在普通学校比被安置在特殊学校在学习态度上存在差异。非方向性假设一般在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内在关系不是非常确定时,仅凭借已有知识经验确定研究对象及其内在变量之间相关,但不确定其变量之间存在何种相关的情况下运用。
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可以体现出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也可体现出事物的共性。在这里我们说的归纳性假设指在调研基础上,研究者通过个人观察、访谈等方法对已获得的材料进行总结、概括等归纳出的理论、设想、经验等。例如,1902年英国医生G.F.斯蒂尔第一个将多动症与其他问题儿童区分开,他描述“多动症儿童明显无法集中和持续注意力,并无法应用自己的意志力做出决定或一个动作。他们几乎没有控制自己动作的能力,也不能预见一个动作的后果”。通过概括总结,后人将“多动症”概念归纳为发生在儿童期,行为表现与其年龄极不相符,以注意力明显不能集中、活动过多、任性冲动和学习困难为主要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