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精神,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内部衔接改革措施。在此以职业教育较发达的江苏省和北京市为例进行简要介绍。
(一)江苏省的改革实践
从2010年开始,江苏省通过改革招生制度、实施各类试点改革来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主要的改革举措如下。
1.实施注册入学制度,放宽“专升本”渠道
为突出教育公平,增强职教升学制度的包容性,江苏省将往届中职毕业生和来苏就读的外省学生纳入高校招生范围。2011年江苏省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首次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中试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注册入学制度。
江苏省在原有高职毕业生“专升本”招生考试机制的基础上,对技能优异的学生实行加分政策,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免试入学;推动公办本科参与招收高职毕业生;组织高职学生参加“专接本”自学考试,鼓励在籍专科学生接受自学考试本科教育和高职学生“专升本”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拓展“专升本”的渠道。
2014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把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纳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计划中去,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扩大职业院校的招生自主权;逐步扩大招收比例,不断拓宽在职人员再学习渠道。
2.试点中职学校向上贯通办学
江苏省结合学生的成长需要和社会需求,实行中职、高职分段合作培养、贯通一体办学试点。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3年,经过资格考核,进入高等院校学习2年或3年。2013年,江苏省下达了《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试点内容和工作重点做出了明确要求,对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做出说明。这项工作由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
实行中职与应用型本科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实行7年分段一贯办学。学生完成中职3年的学习后,经高等学校选拔,进入本科专业继续学习4年。学校双方共同制定招生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2013年,江苏省又将中职教育的合作对象扩展到普通本科,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试点。
3.试点高职与应用本科分段培养和联合培养
2013年,江苏省确立高职与普通本科“3+2”或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5+2”分段培养的方案。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2008年前立项建设的省示范高职院校及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五年制高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试点。实行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实行五年一贯办学。学生完成高职学习3年后,经本科院校选拔,进入本科专业继续学习2年。实行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制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课程体系,培养四年制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