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国家在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文件中提出,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和内容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得到进一步明确。[4]
2006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提出,鉴于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的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在安排2006年计划时要从严控制,逐步压缩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招生规模,以保证本科院校各项办学条件得以改善。各地要加强对试办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的管理,从2006年起,严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文件规定:“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国家对中职升高职,专升本的规模开始实施控制。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都不断提到并丰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对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具体要求。该文件还特别提出:“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2014年,《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提出:“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努力在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以及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
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颁布,明确了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构架、重点任务、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文件提出,“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并且“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普通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稳步前进时期(2015年至今)
在这一时期,总体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等机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