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师范学校的制度环境中,“教育学”(pedagogy)被理解为“教学实践的艺术”,换句话说“教育学”就是指“教学的一套技艺”,而不是指“教学的理论”。[6]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师范学校视教学为一种技艺(craft),是一种技术性工作,而教师是技术人员(technician),“他们不需要接受文理教育,只需要掌握任教所需的学科知识,同时要节俭、勤勉、献身于工作、服从监督指导。”[7]这种教学技艺观把教师的视野限制在教学科目知识和教学技能上,所以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法知识成为教师所必须具备的知识。
这种技术性的知识观导致了师范学校课程设置的技术性。1860年以前,教师教育是一年制的,其课程包括小学科目(如阅读、拼写、写作、地理和算术)和部分中学科目(如几何、代数、自然和道德哲学)的内容,以及关于儿童身体、智力和心理发展的知识,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和教学实习等。[8]南北战争后,随着师范学校运动的扩展,教师教育延长至两年,其课程包括小学科目和部分中学科目的内容,以及教育学科目,如教育史、心理学、教学方法、观察和实践等。[9]19世纪后期,由于受到裴斯泰洛齐和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的影响,师范学校的课程发生了变化。一种变化是将学科专业知识专业化(professionaltreatmentofsubjectmatter),另一种变化是强**学方法和技能的培训。在前一种变化中,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方法成了主要的课程,这类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反思其学习中小学科目的经验,以便将来指导学生的学习。在后一种变化中,最先推崇直观教学法,学生主要学习教授不同科目的方法并进行实践。19世纪末,赫尔巴特派的“五段教学法”取代了“直观教学法”在师范学校课程设置中的指导地位,这种方法强**学技术能力(technicalcompetence)的培养。[10]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师范学校的教学观、教师观、教师知识观以及教师教育课程的设置都呈现出明显的技术性倾向,忽略了文理教育的内容。[11]肖恩()将其称为“技术理性”,本书将其归纳为技术教育本位的教师教育(technicalstudies-basedteacher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