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示范区对自然社区的改造,特别突出地反映在对接生婆形象的重新定位上。如前所述,接生婆在传统社区中的公众形象并非是一种医疗工具,她需要通过“洗三”等诞生仪式协调不同的社会关系,而接生过程不过是一个公众仪式的最初组成部分而已。可是在“社区叠合”实现后,新规则首先设定,“吉祥姥姥”在接生的各个环节均不符合现代卫生行政的要求,必须把她纳入到一个相当纯粹的现代医学标准尺度中予以衡量,在这个评价体系内,传统接生婆协调人际关系的文化功能已变得无关紧要。自1928年始,北平市卫生局在卫生示范区开办了接生婆讲习所,前后共计十班,正式训练及格者共一百五十名,后在此基础上于1930年成立了保婴事务所。对于已训练完毕正式开业者,事务所仍持续严加监视,如每月每一接生婆必须呈交报告,所需之脐带敷料消毒药品等,均向事务所购买,由购买之多寡与报告单接生人数相对照,就可察知是否按规接生。[28]
又据《北平市政府卫生保婴事务所施政辑要》,事务所“每月召集已受训练之接生婆分别住址,来钱粮胡同本所及西城第二卫生区事务所每月聚会二次,呈交收生报告,并随时赴各产婆家中检查接生筐各项接生用品,特定制介绍病人健康检查单颁给各产婆,遇有孕妇,即介绍持单赴备卫生机关施以产前健康检查,并由所派员随时调查,遇有私行执业之产婆,即报告卫生局取缔”[29]。在保婴事务所的办事机构中,除所长、医员、事务员和文牍员外,专设有八名助产士,但此八名助产士职责各有区别,特别是一位名叫张淑惠的助产士就兼有监理员的责任,其具体工作是:“每日监视接生婆接生兼昼夜外出协助接生婆难产接生,又每星期五上午召集接生婆训话”[30]。鉴于一般市民对受过训练的接生婆表示怀疑,保婴事务所特拟就“受过训练的姥姥应当守的规矩”一种刊物,置入接生筐内,以广散发。
由于保婴事务所主管的事务分化愈趋细密,所以在1935年,保婴事务所函报北平市卫生局,希望把监视取缔产婆的职责下放到更基层的地区,予以分割控制,具体办法是把对全市产婆的宏观调控落实到“兰安生模式”所规划的医疗社区之中,包括已成立的第一、第二卫生事务所和正在筹建的第三卫生区事务所。由此一来,医疗程序对产婆的控制就进一步被地方化了。其实,在保婴事务所提出协助要求以前,第一卫生区事务所即已主动地开始调查和统计内一区内产婆的行踪。如一所在1934年8月在内一区对未训练产婆所做的一次调查,就包括产婆的住址,所接生之婴儿姓名、性别及出生日期。在这份统计表中清楚地显示出,8月份婴儿出生总数为251人,经未训练产婆所接生人数为17人,查得未训练产婆之管理人数为5人。[31]
又以内二区产婆管理为例,内二区属第二卫生事务所管辖范围,至1937年,本区共有旧式产婆21人,比例占全市103位产婆约1/5,是各行政区中人数最多的一区。二所的管理办法是,将产婆分为二组,每组每月在所内召集会议一次,开会时由助产士担任主席和指导,由产婆缴纳一月来接生报告,并口头叙述难产意外及处理经过的情形,再由助产士讲解接生时应注意的各种事项,并分发已消毒之脐带布扎及婴儿滴眼之硝酸银溶液等药品。这年计开会共24次,到会人数共586人。[32]二所在从事出生调查时,于每个接生个案,皆做出严密的考核,特别注意调查接生婆曾否携带接生筐子,接生前洗手情形以及滴眼药等,如发现有未遵行者,即将该产婆传来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