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国的职业分类都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更新。以韩国为例,1960年韩国出于为内务部统计局第一次国税调查统计而开始的职业分类工作,随韩国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带来职业变化的客观现实,于1966年、1970年、1974年、1992年对《韩国标准职业分类》进行了四次修改。同时,在根据生产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变化和1987年后对24个产业领域调查的基础上,1995年又进行了补充修改并发布《韩国职业辞典》第2版,并于2002年发布《韩国职业辞典》综合本第3版。总之,职业分类的不断完善,有助于推动国家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发展。
11.2.3 职业分类的基本标准
职业分类标准就是职业分类的依据,它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一个统一的、符合劳动力市场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国家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和影响。
1.同一性
同一性是目前世界各国职业分类所普遍遵循的一个基本标准,即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属性。
表11-3 各国对同一性职业分类标准的运用
(1)职业分类与国民经济产业和行业分类,我国现行职业分类也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存在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一是依据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即一种职业区别于另一种职业的根本属性,随职业活动对象的不同、从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二是依据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即国民经济产业和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1985年的划分标准,我国产业分为三大产业,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行业。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业;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服务和流通两大部门,主要包括流通部门、生产生活服务部门、文化科学教育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等。
根据1984年我国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我国国民经济分为13个门类,分别是:①农、林、牧、渔、水利业;②工业;③地质普查和勘探业;④建筑业;⑤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⑥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⑦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和咨询服务业;⑧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⑨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
根据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共有20个行业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913个小类。充实了第三产业,新增加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门类。
(2)我国现行职业分类的具体原则。
大类划分的原则:大类是职业分类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大类的划分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主要依据。我国全部社会职业大致分为管理型、技术型、事务型、技能型等职业类别,其中,第七大类和第八大类不再进行划分。
中类的划分原则:中类是大类的子类,中类的划分是对大类职业体系的分解。中类的划分是根据职业涉及的知识领域、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加工和运用的技术以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的同一性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