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职业分类结构
职业分类是在总体职业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职业的划分和归类。
1.国际标准职业分类体系的基本结构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结构为四个层次:大类、小类、细类和职业项目。《国际标准职业分类》(1988年版)(ISOC-88)中分为十个大类,分别为:立法者、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技术和辅助专业人员,职员,服务人员和商店与市场销售人员,农业和水产业技术工作者,手(工)艺人和有关行业的工人,设备与机械的操作工和装配工,简单劳动职业者,军队。
2.我国职业分类体系的基本结构
我国现行职业分类的总体结构根据职业类别由粗到细,依次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四个层次,细类为我国职业分类结构中最基本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CSOC-99)将职业划分为八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和1838个细类(职业)。在八个大类中,第一大类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为“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为“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为“生产、运输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为“军人”;第八大类为“不便分类的其他人员”。
示例2
我们以“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这个职业说明我国职业分类的框架结构(见表11-2):
表11-2 我国职业分类的结构
3.美国职业分类体系的基本结构
美国现行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系统(ASOC-2000)包括24个大类,96个中类,449个小类和821个细类(职业)。24个大类有:管理类、商业和金融事务类、计算机和数学类、建筑和工程类、生命体育和社会科学类、职业社区和社会服务类、法律类、教育培训和图书馆类、职业艺术/设计/娱乐/体育和传媒类、保健实践和技术类、保健支持类、保卫以及服务类、食品加工和餐饮类、建筑和地面清洁类、个人护理和服务类、销售以及相关职业、办公/行政支持类、农业/林业和渔业、建筑和酿造业、安装、维护和维修类、生产类、交通和运输类、军队特殊职业类等。
4.加拿大职业分类体系的基本结构
加拿大职业分类的结构由四个层次组成,共有23个主类,81个子类,499个细类和7500多个职业。其中主类包括:(1)管理行政及有关职业;(2)自然科学、工程学和数学方面的职业;(3)社会科学及有关领域的职业;(4)宗教方面的职业;(5)教学及有关职业;(6)医疗和保健方面的职业;(7)艺术、文学、表演艺术及有关职业;(8)体育运动和娱乐方面的职业;(9)文书事务性工作及有关职业;(10)销售职业;(11)服务职业;(12)农业、园艺和畜牧职业;(13)渔业、捕捉及有关职业;(14)林业和采伐职业;(15)采矿和采石职业;(16)加工职业;(17)机械加工及有关职业;(18)产品的制造、组装和修理职业;(19)土建行业的职业;(20)运输设备操作职业;(21)材料搬运及有关职业,未归他类者;(22)其他手工工艺和设备操作职业;(23)未归他类的职业。
5.韩国标准职业分类体系的基本结构
韩国标准职业分类体系共划分为10个大类,28个中类,116个小类,397个细类,1567个细细类(职业)。其中,10个大类分别是:(1)立法公务员、管理者;(2)专家(第4能力水平);(3)准专家;(4)文书职业从业者;(5)服务业及销售职业;(6)农业、渔业熟练工;(7)技能员;(8)装置、机械制造及组装员;(9)单纯劳动者;(10)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