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族者何物耶?凡人类之一部,相互间以共同之感情而同受制于自主的政府之下者也。……凡可以成为一国族者,其根本不一,而其要不出四者:同人种,同血统,同言语,同宗教。虽然,有其最要者,则政治上之沿革,即共戴一国民的历史,同其怀旧之思、同其荣辱之感、同其苦乐之情,而以往之盛衰起伏无不同之是也。虽然,凡此数者不必事事皆居必要,亦有即具之而无补于事者。有人种异、言语异、宗教异,而不害为一国族者,瑞士是也;有宗教同、言语同、历史同,而不克成为一国族者,西雪里岛之于拿坡黎是也。[154]
张君劢此文系编译自约翰·密尔的名著《代议制政府》,也是他初登思想舞台的首篇文字。张氏显然很好地理解了密尔关于现代nation建立在公民或国民政治身份(citizenship)之上、并享有“同国族感情”的那种现代含义。因此文中强调:“凡苟有国族之感情者,应结合其人民以立于同一政府之下,然必云自主的者,则以专制之国,固有合数民族而为一国者,然出于君主之箝制,故不得谓为同一国族,且一旦统一者亡,则其民必随而分崩。惟其自主,乃得谓为真同化也。”同时强调:“国族二字,原文名曰nationality,其意可以成为一国之族也。故译曰国(族)而不译民(族)。”[155]实际上,正是这种力图“化臣民为国民”以造“中国之新民”的宪政追求,使得清末的立宪派如梁启超等反对革命党人开展族裔(或种群)民族主义运动,而倡导一种国民(或国家)民族主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宪政思想家严复才批评族裔性“民族主义”,视其为“宗法社会”之产物,认为其不适应所谓“军国社会”即近代国家的需要。与此相应,严复也把现代英文词nation译为“同种国民”或者“国民之国家”。[156]杨度其实深受严复在《社会通诠》中所传达的此种思想的影响。在阐述其“中华民族”观念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他就认定:“今日之中国已由宗法社会进化入于军国社会,然尚未为发达之军国社会,但去此些须之家族制度斯发达矣。变词言之,则今日中国之主义已由民族主义进化入于国家主义,然尚为未发达之国家主义,但去此些须之家族思想斯发达矣。”他由此批评满族整体上尚缺乏“与汉人同居中国土地、同为中国之人民,即同有中国之国家”这样的“国民国家”观念之遗憾,与梁启超批评革命党人的思路大体一致。[157]若了然于此,则部分学人纠结不清的所谓清末严复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便涣然冰释了。
在《穆勒约翰议院政治论》一文中,张君劢还传译了密尔关于“民族同化”的思想,并对满、汉两个民族的“同化”前景抱有期待。这与梁启超的有关思想实也有相通之处。张氏此文刊登于《新民丛报》之后,得到梁启超赏识,次年即与梁启超一道发起成立政闻社,加入立宪派阵营,开始了其一生追随梁启超、探索中国宪政道路的历程。[158]
不过,若具体到当时“国族”一词的运用语境来看,邹容《革命军》中所使用的“国族”显然是就汉族建国而言,并非《申报》所指的超越汉族的中国各民族的一体化称谓,这与立宪派对“国族”概念的运用有所不同。实际上,作为中国各民族一体化代称的“国族”概念之使用,在清末时总体说来还极为少见。[159]其较多使用,是在孙中山1924年《民族主义》演讲中正式使用“国族”一词和概念之后。我们在后文还会谈到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