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清史”代表欧立德()强调说,“中国”是“一种超越历史的,比较笼统而容易改变的信念和概念”,没有什么不变的“中国性”。[55]诚然没有什么绝对不变的“中国性”,但谁又能否认,在一直以“中国”自称的“中国人”长期生存、以朝代相续的国度里,存在着一些“在变化中传承与延续的中国特性”呢?比如,满人的“中国认同”及其前文所提及的与之相应的政治和文化上的各种“中国化”事实,难道不正是这种特性的体现吗?[56]人文、政治和社会的延续不同于纯自然的过程,它恰恰包含了像清朝满人“中国认同”这样的自觉努力在内。实际上,“中国”和“中国人”的概念及其认同中,有些内容并非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延续抑或断裂同样都体现历史的真实。谁说只有一味强调“中国”的断裂和变异,才是“历史的”,而强调和确认“中国”和“中国人”的延续,就是“超越历史”?
(2)“中国”作为现代国名之时间确认及其意义
这里,还有必要再次明确提出“中国”究竟何时成为代表我们这个国家的现代国名之问题。它与中国何时成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问题有关系,[57]但却也存在区别,同时,它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和观念的形成,同样具有密切的关联。
如今,学术界在谈到“中国”成为现代意义的国家名称的时候,流行的说法通常认定是在中华民国建立之后。国内如此,国外亦然。人们普遍认为,此时的“中国”正式成为了“中华民国”的“简称”,[58]所以也就成了正式的现代国名。几乎是众口一词。笔者过去亦曾人云亦云。但现在看来,这一结论却未必靠得住。据笔者考察,民国以来,并没有哪个正式颁发过的宪法乃至草案型的宪法,有过类似的“简称”规定。它毋宁说乃是数千年王朝国家通称“中国”的某种历史延续:大明称“中国”,大清称“中国”,中华民国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称“中国”,它就是一种中国人延续下来的国家称谓习惯而已。这一点,从1911年11月11日武昌起义的革命党人成立谋略处后,公开声明的五项决定中“称中国为中华民国”的第二项决定,[59]可以得到集中体现。很显然,“中国”作为国名是在“中华民国”之前早就存在的,而不是相反,故所谓“‘中国’乃‘中华民国’简称”之类说法不过是想当然,恐怕很难成立。
由于辛亥革命时,王朝国家因“中华民国”的建立而根本转型,“中国”或“中华”也就从王朝通称转而变成与新生的共和国——“中华民国”可对等互换的另一个习惯性国名。当然,在“中国”“中华”与“中华民国”两个名称之间,此时已经有了直接的语词重合部分,因而能够更为鲜明地凸显其彼此之间的对等关系,也毋庸讳言地反映了在现代民族平等建国原则下汉族作为中国最大民族之地位的提升,这正乃其有别于昔日同具体王朝之名对等互通之外的新特点。换言之,此时的“中国”作为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名称,同她正式宣布成为“共和国”这一新的现代国家形态,两者更为鲜明地统一起来了。因此,笔者以为,与其说“中国”是“中华民国”的简称,不如说“中华民国”是以否定帝制之王朝国家的新的“共和国”形式,再次确认了“中国”这个历代王朝共享之通用国名,从而实现了一种独特的历史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