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同化”,在作者陈敬第看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势力同等之诸民族同化为一新民族”;二是“少数征服者为非常优势而使其他同化”;三是“少数征服者被同化于其他”。而具体到中国满汉关系而言,则“汉民族为同化者,满民族为被同化者,此无他,以自来汉民族之同化力强大(故)。若必使汉民族被同化于满民族,此为反乎历史之自然,必不可得者也”。不仅如此,陈敬第还论证指出,其实满族和汉族究竟是否为同血缘的“种族”虽难以判断,但就历史文化而言,它们差不多已接近是同一“民族”。从历史上看,“满族之有记录,始自前明,已可认纳入汉族之历史。入关以来,从满族之一方观之,不能离汉族而自为历史;从汉之一方观之,亦不能离满族而自为历史,至于语言、习惯、思想,虽未尝无一部分之保存,而就大量的观察,则已有与汉族同化之势”。那么,何以当时社会上竟出现满汉互相排斥的民族问题呢?作者以为,那完全是“政治上不平等”所造成的恶果,“因政治上之不平而于是回想其人种,而于是回想其历史,而于是回想其习惯、思想,曰此非吾之族也,曰此非吾之同族而不可不悉力以排斥之也”。既然满汉问题是由“政治上不平等”而引起,那么在政治上“平其不平者,虽渐次而引为同民族可焉”。实际上,这与前述留日旗人的有关见解,已经相当接近。
不过,前述留日旗人的民族观,也有不同于陈敬第等汉族知识分子的地方。他们一则不愿直接认同汉族基于文化优越感而导出的“同化”态度;二则更看重和强调民族的同一政治基础——即处于“同一政治之下”的平等“国民”之因素的重要性。这后一点,在乌泽声同年发表的《满汉问题》一文中对nation译法的主张里,可谓得到集中体现。乌氏反对将英法文nation译为“民族”,认为这是日人不察英法此词与德文有别而又“慕德风之流弊”的缘故,“而我国民族二字本非一定名词,粗识日文之辈,亦慕民族名词,不知已失本意,且盲从号呼民族主义,岂知民族主义惟行之于宗法社会,及演进国家社会,是为国民主义”。他因此讥笑此种译法为“新学浅虑不知言语学者”的“遗羞天下、见笑士林”之举,并表示“吾论政治的民族主义,即改为国民主义,以示区别而避混淆也”。[143]他们还因此高呼:“今之中国,为满汉蒙回藏人合成之中国,而非一族一方之中国也明矣!”[144]
与此同时,留日旗人也不喜欢或者说不愿直接认同和使用“同化”一词,而宁愿代之以儒家传统的“大同”概念,以表达一种彼此文化相互涵化之义。在这一点上,他们实际上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大同”理念。正如我们在前文所指出的那样,“大同”思想也是清朝满人“中国认同”中贯穿始终的思想基盘。这一点,在其创办的《大同报》的刊名中已有集中体现。
1907年,满人裕端在《大同报》上发表《大同义解》一文,可以说典型地表达了其同人的中国“大同”追求,也集中展示了此种思想的自觉程度和认知高度。该文强调:“大同云者,非自视为异而欲同于人也;亦非视人为异,而使人同也……大同之本意有二:一曰欢迎其不以为异者而同之;一曰利导其自以为异者而同之,二者缺一不可为大同。”这种“大同”当然不仅是一种态度而已,它既意味着中国政治上不断扩大的“一统”,也意味着社会文化上不断融合的“一体”。从历史来看,它是中国“由小而大,由分而合”即“由异而同”的历史发展之必然结果——“同之至于今日也,已数千余年,合为一国,团为一体,教化礼俗无不同,服食语言无不同,且近有满汉通婚之诏,改革官制之论”;[145]就现在和未来而言,“满汉蒙回藏同处于一政府之下,尤与今日世界之趋势相合,此可庆可贺之事”,“夫世界今日之趋势,为兼容并包,合散为总,由分而合之趋势”。[146]顺之则符合进化论所标示的世界潮流,反之则为“退化”,可能招致亡国灭种的结局。他们因此称全国各族人为“黄帝之孝子顺孙”,号召其“共保吾种,共存吾国。”[147]由此可见清末满族人认同“立宪中国”时那种鲜明的自主进化观、民族一体化的强烈自觉和毫不含糊的主体意识。
在清末,少数民族人士的上述民族观,反过来也对汉族人民省思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曾产生积极影响。这种影响,我们在辛亥革命爆发及其胜利后初期的有关“五族共和”的民族思潮中,能够有一脉相承的体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