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中华民族系指汉、满、蒙、回、藏、苗六大支族的化合或综合体。历来中外学者多认这六个支族为六个民族实是一种错误。因为支族的特征在相信其出于共同的祖先。……而且这六个支族经过数千年来的互相接触,互相通婚,互换姓氏,互相模仿已完成或大部分化为共同的一体。……上述各支族间互相同化在数千年前即已开始,现代每个中国人业已经过百余代,即现代每个中国人为无数万万祖先的产物。安知在这无数万万的祖先中不有几个各出于这不同的六族?所以最低限度,现代中国人大部分为这六族的共同产物,已不能断定谁为谁。至汉唐以来的中国文化多为此种共同产物的产物,更不能认其为某一族的文化。
接着,汪少伦从共同自然、共同文化、共同利害、共同价值和共同心灵等几个方面,进一步论证了六个支族构成一个中华民族的观点。他认为,各族实际上已经“化为共同自然——其著者如互相杂处,互通婚媾”;享有“共同文化——其著者如语言、文字、习惯、道德等的一致”;拥有“共同利害——其著者如当今对外的休戚与共”;显现“共同价值——其著者如外国人不问我们真正的来源若何,认为我们都是中国人,能力道德相似”;具有“共同心灵——其著者如我们自己亦多认为中国人,而不深究我们的来历的一体或民族,现所见者不过是些支族的遗迹与残余而已”。汪氏还强调,这种支族的遗迹和残余在欧洲至今也是存在的,不仅德意志民族和法兰西民族如此,英吉利和意大利民族也无不如此,“上述各民族既不因其各支族间尚有遗迹或残余被否认为整个的民族,则中华民族自亦不能因其各支族间尚有遗迹或残余被否认为整个的民族”。当然,汪氏论证“中华民族”整体论的目的,最终还是要服务于全民族的抗日战争需要,故他毫不含糊地写道:
中华民族既为汉满蒙回藏庙六大支族的化合或综合体,则目前中华民族生存与自由的问题实即这六大支族共同生存与自由的问题。而中华民国实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国家,凡目前生活于中华民国境内的人,除掉俄、韩少数民族与其他外侨以外,均为现代中华民族的份子,……所以这些人为实现其历史的使命计,固不能不为中华民族而牺牲;为实现其本身生活计,更不能不力谋抗日战争的胜利。[53]
其实,这种“支族论”与顾颉刚的“种族论”之间,不过是大同小异而已。
顾颉刚等人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各民族皆为“种族”的看法,当其正式阐发之时,无疑受到时局的左右和孙中山有关民族思想的影响,但它们反过来是否直接影响到了国民党最高层的有关民族决策,目前尚缺乏具体深入的实证研究。但大体可以肯定的是,其作用无论如何不宜过于夸大,充其量只能说,他的有关论点与同时代的许多类似观点发生了共鸣,与国民党一度占主导地位的民族观倾向较趋一致,并因此得以推波助澜。
不错,在1938年至1940年前后,国民党内上述有关的思想倾向的确是迅速强化了,但这主要是国内抗日战争的形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些相关国际因素影响的结果。就拿曾与傅斯年就此问题通过信的国民党高官朱家骅(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党务委员会主任)来说,他在1939年7月,就曾公开反对“少数民族”的称谓,声称“少数民族”纯粹是“外国的名词”,“在外国也有他存在的理由,在中国这种名词决无提起的道理。要知道捷克便是为这样的名词所误了,以致于灭亡。我们中华民族——国族,是有一体性的,是合体同命的”。[54]从这里不难发现,1938年9月至1939年年初德国借口少数民族问题强迫捷克割让苏台德地区并最终占领捷克全境的事件,对于国内知识人和国民党的有关反应,显然也产生了相当直接的刺激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