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及吴文藻“文化多元、政治一体”之回应
应当指出的是,类似“中华民族是一个”,国内其他各族都不能单独称为“民族”的看法,却并不始于顾颉刚。如前所述,早在清末,一部分留日学生中就已出现中国各族为同一“民族”,单个言实均为“种族”的观念,不过尚未明确将其与现代“中华民族”符号直接结合起来而已。民国以后,特别是1923年以后至30年代初中期,这种观念在不少人那里也曾时隐时现,虽没有像顾氏这么直截了当地“剥夺”各具体民族的“民族”身份与资格,但实际上已在逐渐地趋于明确。前述1928年张慰慈、1929年蒋介石等的有关看法可以为证。1934年底和1935年初,作为国民政府特使前往西藏,参加追封、祭祀十三世达赖喇嘛活动的黄慕松(1884—1937,广东省梅州人,早年留日学习军事,1935年3月出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返京后不久,也发表过类似的意见。他强调:“我们与西藏完全是一整个民族,虽表面上分有汉、满、蒙、回、藏、苗等种族,其实很不容易分析,就是请人种学的专家来分析,来研究,很难详细的具体的划分,因为我们都是一个民族,我可以将西藏人民的衣、食、住、行、风、俗等略述,藉以证明我们都是一个民族,同时也可对永以西藏为其他民族的人,作一有根据的解释。”[37]
1935年10月,孙科创办的《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登载留法归国的赖希如之《中华民族论》一文,事实上也较为明确地阐述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国内各民族当时均为“种族”的观念。不过,赖氏却并未像顾颉刚那样片面强调其中所谓“民族意识”的极端重要性,更没有强调“血统”在其中不重要的观点。相反,他明确声称,“中华民族是以诸夏血统及其文化为核心,由本系逐渐之藩衍发展,同时吸收其他蒙古种各支系之优秀成分,使之同化固结,而构成为一个极复杂极博大而极巩固之民族,此不仅为研究民族史实之结论,而且经现代科学家分区分析吾族血统之结果,复加以证明”。不仅如此,赖希如还以此认识为基础,进一步解说了他所理解的“中华民族”概念内涵。文章一开篇就指出:
我们现在称“中华民族”,就狭义说,当然指的是中国境内民族的主体汉族。汉族古称夏族,然夏和汉,皆为朝代之名,非民族之本称,今民国已确定以“中华”为族国之全称,故用今名。复就广义说,中华民族是统指中国境内诸种族的全体而言。今日中国境内大别为六大种族,即汉、满、蒙、回、藏,及未开化之苗族。汉族及其他各族,就人类学上和民族学上,当然有显著的分别。惟汉族和其他各族,经数千年长期间的接触,辗转东亚大陆,互相交杂,在血统上早已混乱。若细加分析,汉族的血统中,实包含有其他五族的若干成分,如满族之东胡,鲜卑、契丹、女真;蒙族之匈奴;回族之突厥,回纥;藏族之羌。元、清两代,蒙族和满族之同化汉族,则尤为显著。至苗族如今云南之一部分进化的土司,亦渐已同化于汉族。此种同化,一方面是血统上的混合和生活上的同化,别方面是精神上接受汉族的文化,很自然地铸成了新中华民族固结的基础。故汉族实为中华民族的母体,自应代表中华民族之全称。[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