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杨松的论述,又是具有内在矛盾的。他所谓“中华民族”,似乎还不是中华民国境内所有民族的总称,而是广大的已经逐步与汉族“融化”的那些民族人民之总体。但他同时又强调指出:“就对外来说,中华民族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因为它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核心,它团结中国境内各民族为一个近代的国家”。也就是说,对外而言,“中华民族”实际上是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代表”,也可说是“代称”。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全体则又与“中华民族”有着基本对应的概念内涵,特别是当它与侵略民族——日本对立使用的时候,指的就是中华民国境内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全体国民。杨松还特别分辩说,指出“中国人是一个近代民族”,并不意味着“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在中国境内“还存在着少数民族”,如蒙古族、回族、藏族等,“这些蒙古人、西藏人、回人等等,就民族来说,是各个不同的民族;但就国籍来说,都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都是共同祖国的同胞,而且都是日寇侵略之对象”,他们彼此之间也只有联合起来,建立各民族抗日统一战线,共同保卫中华祖国,才能实现各民族自身的解放,然后“建立一个各民族自由联合统一的中华民主共和国”。[142]显然,杨松是在以他特有的方式,表述着并理解着“中华民族”概念的内涵和矛盾,但无疑地,他的认知与理解,却又格外彰显出这一概念在内涵上实存的“层次”之差,以及从政治学概念走向民族学概念所需要的那种进一步融合的“时间”差。
杨松的这种“中华民族”观,虽然包含着部分走向成熟的因子,但因其所说的“中华民族”尚没有涵盖中国境内的“全部民族”,且只仅具有“对外”的主体代表意义,故未能成为抗战时期中共“中华民族”观的权威性看法或主流观点。后来成为中共权威或主流意见的看法,是认为中华民族乃“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之说。而这一意见,最早得到清晰明确的表达,一般认为是在1939年12月八路军政治部编辑出版的《抗日战士政治课本》中。该课本写道:
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组成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包括汉、满、蒙、回、藏、苗、瑶、番、黎、夷等几十个民族,是世界上最勤苦耐劳、最爱和平的民族。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143]
不难发现,当年八路军政治部的这一表述所蕴含的“中华民族”基本观念,不仅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始终保持着其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同这一“中华民族”的现代观念相一致,中共还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民族思想与政策,那就是既反对汉族歧视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各少数民族人士的“狭隘民族主义”。如1941年,中共在延安编定出版的《回回民族问题》一书里,就在充分肯定回族对于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同时,明确提出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回族主义”倾向的双重任务。大汉族主义的表现很多,包括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忽视少数民族平等的参政权和其他各方面权利尤其是传承发展其自身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等等。而关于狭隘回族主义的表现和实质,该书亦有深入的揭示。它写道:
狭隘回族主义倾向的实质,就在于力谋离开中华民族解放运动的总潮流,而把自己关闭在自己民族的外壳以内;就在于力谋排斥一切外来的但是进步的东西,而保持自己的一切落后的东西;就在于只关心那可以使回、汉民族彼此隔离的东西,而不关心那可以使回、汉民族彼此接近联合起来的东西;就在于极力闭塞自己民族大众的耳目,使他们盲目的反对大汉族主义,以保卫自己在民族中的特权等等……回族中的狭隘民族主义,还表现在以大回族主义的压迫政策去对待它自己的统治区域内的各少数民族,如藏人、撒拉人、蒙古人以及汉人等……这种狭隘回族主义的倾向,同样,已经被日寇利用作为挑拨回、汉恶感、**回族的武器。[144]
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之后,中共复合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观念,就是在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双重斗争中得以形成、传播、发展和巩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