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容易使笔者想起本书第二章中曾提到的光昇在民初时对于“民族”与“国民”关系的独特“处理”。光昇显然相当熟悉传统民族向现代民族转换的内涵,故他一方面认为“自罗马之世界国家亡,而近世民族国家代之以兴,民族即国民也”。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并不愿直接以“国民”取代“民族”,而是将其换成“国民性”一词,直至其行文别扭难通而在所不惜(“学者或舍民族旧名而改称曰国民性,即能为一国民之集合体之性质也”)。其实此无他,只因“国民”一词在中文里难以有效反映超越政治之外的历史文化认同方面的一致性内涵,太缺历史纵深度和文化涵融力,包容不广、运转不灵故也。
相比之下,“国族”一词确乎要更胜一筹。尽管其构词不免有生硬之处,但后因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它在民国时期还是得到了相当程度的传播。不过,就其语言使用的实际效果而言,正如本书前章所指出的,它对于当时的中国普通民众来说,由于“国”字当头,且字面上失去了主权的平等主体——“民”的构成词素,那个“族”字的内涵其实亦不易彰显,很难收到超越于“国家”和“国民”这两个纯政治范畴之上更进一步凝聚民众的社会历史文化效应,因此也不能算是一个令人十分满意的理想译词。不过,民国时期,“国族”一词的传播和“中华国族”一词的存在与运用,却不乏思想意义。它在精英思想阶层,对于缓和与调节“民族”与“国家”之间观念的张力和矛盾,作用显著,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传播来说,也发挥过疏解矛盾、有助于理解把握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整体性和统一性的积极功能。当然同时,它也带来了有关概念分辨新的困扰。
在现代英文里,为克服nation使用中传统和现代词义的矛盾,一般表达血缘、文化意义上的民族或族群,多采用民族学和人类学的概念,或用ethnicgroup,或泛用race等,而一国之内的民族或族群,则使用nationality(取其非“国籍”、非“国民性”或“民族性”的政治义),以及nationalminority(少数民族),ethnicmajority(多数民族),等等。现代民族学或人类学,最早以族裔民族或种群民族(古希腊词ethnos)为基本对象,20世纪60年代中叶以来,在西方学术界,为淡化其生物学意义的race色彩,强调其社会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含义,其流行的英文专用词汇逐渐变成ethnicgroup,现一般多译作“族群”。
概言之,无论是将nation译为“民族”还是“国族”,是译为“国家”还是“国民”,现代西方的nation概念都深深地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历史。笔者讨论nation在西方的古今含义以及在近代中国的翻译和使用情形,既不意味着中国现代“民族”概念在西方的影响下诞生后,其在自身的社会运行中的实际内涵与其在西方的本意出现差异为不正常现象;更不意味着我们只能以西方的标准,来评判中国现实中出现的民族认同运动乃至观念的得失。只是相信其有关辨识,能够有助于我们去更好地参照、认知和分析清末民国时期那些认同“中华民族”的人们对于“民族”的实际理解及其认知特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