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对于中国历史上的中华民族融合进程又如何进行具体把握呢?大体说来,“九一八”以后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也存在几种不同的说法,有三阶段说、四阶段说、五阶段说和七阶段说等多种,而以前三种说法较具代表性。如1937年,李清悚、蒋恭晟编写,大东书局印行的《初中本国史》就持五阶段说。该书认为,“黄帝时代”为“汉族势力稳固的时期”;“秦汉时代”为“汉族势力扩大的时期,也是汉族与各族团结的开始……中华民族的形成,于此时奠其基础”;“两晋六朝时代”,汉族势力由盛而衰,各民族逐鹿中原,其结果是“各族多与汉族同化,渐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分子,故此期实是中华民族精神大结合的时代”;“唐宋及元明时代”的特点,则在于“满族、蒙古族与汉族的争霸,也就是满蒙各族的实行汉化”。不过编者把建立辽金政权的东北民族均以晚出的“满族”来统称,恐怕很成问题;最后,“满清及民国”时代被编者合起来视为“中华民族”最终形成的阶段,强调“该时期是满族与汉族同化大成的时期,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大功告成的时候。满族灭明以后,统治中国者凡二百六十余年,在此时期中,一切生活,完全汉化。及民国成立,遂宣布五族共和,于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的结合运动,至是遂完全告成”。[193]若暂置该编者的汉族同化论立场不论,他们视“中华民族”为数千年长期不断“结合”之果,而将其最终形成放置在“清朝和民国”时期的总体论述和把握,可以说离今天流行的从“自在”到“自觉”的中华民族叙述模式,已经相差不远。
自然,国内各民族真正平等结合的“中华民族”史叙述,最终仍是无法容忍汉族“同化”论提法存在的,于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叙述模式,在抗战时期尤其是40年代的中学历史教科书里,也适时应时而生了。如1946年教育部审定,宋延庠等编著的《初级中学历史》一书,就已经完成了较为系统严整的“中华民族大融合”历史表述模式的创造。该书认为:“有史以来,中华民族的形成,可分为四大融合时期:(一)秦以前,(二)汉至南北朝,(三)隋至元,(四)明至民国。”在上古时,“有许多同种族的独立部落”分布在中国境内。到黄帝时,才把黄河下游许多部落统一起来,建立国家,“这是中华民族立国之始”。在这之后,“中华民族的势力逐渐扩大,加入的分子也日渐加多……至秦统一六国,上古以来加入中华民族的分子,遂融合而为一体。这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第一期”;汉至南北朝时期,相互接触和争战的汉、匈奴、乌桓、鲜卑、羯、氐、羌各族,“血统与文化则发生极大的混合作用,因此中华民族吸收不少的新血液,而有隋唐两代的强盛。这是中华民族融合的第二期”;隋至元末时期,同化的新分子又继续增多,东西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吐蕃、契丹、女真、蒙古等“在中国境内互相接触的新分子,无论由自动或由被动都渐混合同化。这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第三期”。[194]编者此时的用语中虽仍有“同化”,但这是“中华民族”的“混合同化”,与所谓“汉族同化”已不可同日而语。最后则是中华民族由传统转入现代的“明至民国”时期。编者写道:
明代极注意西南的国防,因此于西南的政治文化关系,也较前密切。至清,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开后来五族共和之先声;同时厉行‘改土归流’政策,西南诸省的边地人民,从此内向益坚。清亡,民国代兴,中华民族内各分子平等结合,彼此感情的联络,更加融洽。到现在,我们四亿七千万同胞,在政治上、文化上,甚至在血统上都渐渐融合沟通而为一个整体了。这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第四期。[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