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在有关“民族英雄”故事的书写和讨论中,笔者似不曾见到有像今人那样,否认岳飞和文天祥等为“中华民族英雄”,而只愿将其视为汉民族英雄的此类情形。这可能是笔者受到阅读史料范围的局限所致,更可能与当时日寇侵略当前、尚不具备在这方面展开争论的客观条件有关。当时流行的各种“民族英雄”传记里,大多少不了岳飞、文天祥、戚继光、史可法等今人耳熟能详的名字。在这方面,袁清平所编的《四大民族英雄:岳文戚史集》(军事新闻社1935年版)一书,颇堪代表。即便是有人怀疑岳飞等为“民族英雄”的合理性,也并非从“民族”问题本身着眼,而是批评其“忠君爱国”的思想行为不合现代精神。实际上,抗战时期,书写这类民族英雄故事者,多为汉族知识分子,其汉族本位意识的遗留以及对少数民族历史了解的极端缺乏,实在都是毋庸讳言的。何况“民族”乃是一个现代的概念,以此为据进行古代中国历史上的所谓“民族英雄”评选,其本身究竟带有多少历史合理性,今天看来也已成为一个需要加以反思的人文课题。
不过,从思想观念史的角度来看,这却是当时毋庸置疑的一种“客观存在”。并且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比如,由于抵抗日本侵略的现实需要,历史上凡与抵御或征讨日本有关的历史人物,往往容易被“授予”民族英雄的称号。像明代的“抗倭”人物,就较多地被列入当时的各种“民族英雄榜”之中。以1933年易君左的那部《中华民族英雄故事集》为例,其抗胡、抗金、抗元的英雄都只列了寥寥几个,而元明抗倭的“民族英雄”竟一口气列出47个之多,简直要超出其他小类人物近10倍,而且大多都为时人乃至今人十分陌生者。同时,对于晚清以降在抗英、抗法、抗俄、抗日等领域出现的“民族英雄”,由于不涉及中华民族的内部关系,总体说来也是各种“民族英雄传”所乐于收录、加以重视的部分,并且数量上也呈逐渐增多之势。自然,人们对于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来自少数民族的“民族英雄”,也常常会给予格外的关注和赞美,这也顺理成章。像回族英雄左宝贵、马本斋,就被时人共同推举为中华民族抗日之“民族英雄”,成为当时大小民族双重认同的两个格外耀眼的“民族英雄”之典范。[155]
不仅如此,选出“民族英雄”之后,如何撰写好这些英雄故事,特别是如何在行文中有效贯彻现代中华民族一体观念,以真正收到激励和团结各族人民共同抗战的切实效果,仍然是问题重重。1939年,河南大学有位青年历史教师刘德岑就专门撰文,对当时各种历史英雄故事中存在的“民族问题”,提出“商榷”和批评,认为“编写历史故事的时候,关于民族问题是最值得警觉的一点”。他特别批评了其中的“大汉族主义”毛病,指出:
我们抗战时期出版的历史读物,多是大汉主义的写作。说人物是以汉族为最多;说事功也是以汉族去夸耀。汉人的文化当然是中华民族中最高的了,这是事实,也不必强辩。然而有高度发展的文化的汉族,对于国内比较落后的民族,应有提携互助领导的义务,而不应当歧视他们的。过去的历史读物大都忽略此点。对于国内各种族民族文化没有注意过,这是由于传统的观念的错误。历史读物的编者习而不察的写出来,往往给敌人以挑拨离间的机会。现在我们需要的是全国族的精诚团结,应着眼于全国族的演进,尤应努力激发全国族共同的民族意识。要使国内各族界限泯除,更须使全国同胞一接触外国人,便有我是中国人的感觉。如此才是中国人编著的历史读物,才是中国人应当读的历史读物。
因此在我们写历史故事的时候,凡本国史上以汉族为主体的部分,现在应用起来都有重新估价的必要。对于汉、满、蒙、回、藏、苗、夷各民族从前摩擦的史实,在今天编写读物的时候,必须特别的小心。把从前传统的狭隘的观念,应一扫而去。虽然我们历史上各民族因为交通上和文化上的关系,各族还大都保留着独立的语言、文字、宗教、风俗和习惯,并且他们和汉族也发生过许多次战争,但这是内战是同室操戈,决不是种族间的战争,更不能因此而说中华民族的分裂。[156]
刘德岑还特别提出两个具体建议:一是写历史故事时,“对于历史史实的应用,要有取舍的工夫”,不能毫无选择;二是在行文上,对国内各族的称呼要有高度的敏感。关于后者,他尤其强调不能“以异族、外族等名词称汉族以外的民族,以与中国相对称……即字句间应用中国人之处,而使用汉人或汉民族字样,也完全系外国人的笔调”,不能盲目上当受骗。关于内容选择,他则举了三个当时被树为“民族英雄”的故事例子,来加以说明。一个是班超和张骞的故事。在他看来,“班超立功西域,《汉书》上大书特书,在今天西域早已是我国的一部分了,就没有照书直抄作为历史故事的价值;倒是张骞通西域回来报告西域的风土人情,沟通两方的文化价值得宣传”。这一建议,当时曾颇有共鸣。大约两年前,针对国民政府中央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表彰“民族英雄”的40人名单,就有人觉得专讲“中国外患的抵御者”的故事不免片面,对外和平交流其实也很重要,故特别提出张骞出使西域的意义问题,强调他作为“民族英雄”,不仅在于其御侮之可贵,更在于他“是交通使者,文化使者,贸易使者,于中国的文化史上,建立大功的”。[157]刘德岑所举的第二个例子,是朱元璋起兵的故事。他认为“明太祖推翻元朝,我们只能认为元朝的官吏太坏,不能认为是与蒙古有仇,这道理是很浅显的无须申述”。也就是说,只需强调“朱元璋推翻腐败政府,解除民众痛苦”就够了,根本不必提民族矛盾。不仅如此,中国人“把成吉思汗的远征异域,也应当同样的认为是我大中华民族的光荣”。刘德岑所举的第三个例子,乃是关于清代攻打过西藏的年羹尧和岳钟琪的。他陈述的理由如下:
年羹尧岳钟琪平定西藏,这是清代的丰功伟业。但是在拉卜楞寺的藏族中,每逢迎神赛会,必杀两个魔鬼,魔鬼的名字就是年羹尧和岳钟琪。此外还有一出乡土剧,也是表示各部落精诚团结杀年羹尧与岳钟琪的。这种意识的存在,足以激起民族间的恶感,至为明显。如果我们今日再表扬此类的典型,正是替敌人制造了分裂国族、实行以华制华的武器。[158]
可见,这位大学历史教师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已然与其深沉的忧国之心和抗战念想,相当自觉地紧密结合起来了。不过,其偏颇之处亦显而易见,有的甚至已逾历史学科底线。他的“中华民族”观念本身,也属极端一类,如他认为中国“只有国族而无民族”,“‘汉民族’三字明明是倭寇特意用以分化中国人的怪名词之一”[159]云云,所论也缺乏必要的根据。据说,史学大师陈寅恪对于当时教育部不准中学历史教科书谈古代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免“挑拨民族感情”的部令,就曾不表认同,理由是大可不必,并且认为此种做法,于“近年来历史学上之一点进步完全抛弃,至为可惜”。[160]但这已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此处不拟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