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复兴”的理念和话语,就其核心概念“中华(或中国)民族”与“复兴”旨趣之明确组合的思想自觉形态而言,可以说形成于民国时期,大约在1920年开始出现,“九一八”事变之后逐渐风行全中国。但若溯其源头,恐怕还得从清末孙中山的“振兴中华”论和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谈起。[64]前者代表革命党人的汉民族主义之“光复”理想;后者则预示了后来立宪党人融合中国各民族、实现共同发展的“大民族主义”(梁启超语)之国族“振兴”愿望,它们为共同孕育这一时代思潮,做出了历史贡献。特别是立宪党人率先提出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实为“中华民族复兴”论奠定了思想基础;而辛亥革命爆发及中华民国的正式建立,两党思想合流的“五族共和”论以及随之兴起的五族合一之“中华民族”观念的流播,则显然为自觉形态的“中华民族复兴”论得以最终形成,创造了有利的政治和文化条件。
在早先研究“中华民族复兴”观念的时候,笔者曾发现并指出,李大钊“这位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的先驱者,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理念最早自觉的导引人之一”。因为他在1917年年初发表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等文中,已经提出“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的思想命题,并主张“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笔者还特别强调:李大钊所谓“‘复活’与‘复兴’用词略异,意思并无大的差别。今天,当中国共产党人重新高揭‘中华民族复兴’旗帜的时候,也未尝不可说是对这位先驱者思想遗产的自觉继承,当然同时更是作为执政党对于近代以来中国合理的思想传统的理性继承”。[65]近年来,另有学者在继续研讨这一观念时,或明确认定李大钊“‘中华民族之复活’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复兴’之观念的基本形成”;[66]或声称“李大钊是中共党内系统阐发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先驱者”。[67]这些判断是否准确无误,当然还有待于进一步检验。
从目前笔者和学界同人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李大钊的确不愧为“中华民族复兴”论最早的创发人之一。他的“中华民族复活”说虽明确表达于1917年,实则早在1915年和1916年受日本辱华之“二十一条”的刺激时即已萌生,可以说乃是民族危机的直接产物。面对日本企图断绝中华“根本兴复之生机”的行径,热血的李大钊坚信,“吾国命未必即此终斩,种性未必由此长沦也”,[68]他要再造中华,以延续民族生命,促其光华再放。但单木不成林,那时的“中华民族复兴”论还只是个体思想的表达,尚不具备形成思潮的条件。而且1917年前后,李大钊也还谈不上有共产主义信仰,只不过是一个深受进步党人民族国家思想影响的留日学生和爱国青年而已。
民国初年的进步党,核心人物为梁启超、汤化龙和孙洪伊。它在宗旨上标榜“国家主义”,仍以发展宪政为目标。其中不少人主张,各族人民作为国民当化合而成一大“中华民族”。该党起先与袁世凯合作,后袁复辟帝制,即与之决裂。进步党解散后,梁启超又成为“研究系”的首领。李大钊最初发表“中华民族复活”论时,与汤化龙、孙洪伊很是接近,他赴日留学,即由这两人资助。不过在思想上,李大钊还是更多受到梁启超的影响。其呼唤“青春中华之再造”的那种青春哲学,进化论逻辑,以及青年必须担当复兴使命的思想主旨,乃至阐发论述的行文风格本身,都与1900年梁启超的名作《少年中国说》十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