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如果换个思路,似乎有助于看清楚目前教研与科研的纠结缠绕。说到底,为什么要普遍地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研究?为什么要用衡量科研成果的标准来要求学校、教师的研究成果?尽管目前大家都在这样做,但其合理性究竟在哪里?如果“大胆假设”,不妨提出,中小学并不必须承担专门的科研任务。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种种对于中小学科研所谓不规范、形式化的批评指责其实都是源于一个前提:学校就应该进行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既然如此,面对如此众多的不规范、形式化,也就只能得出教师研究能力低、学校科研水平差的结论。而一旦我们撤销这个前提,种种负面的判断也就不成立了。
当然,“大胆假设”是需要“小心求证”的。就此,我们可以做点简单分析。
首先,既然并没有人要求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教育理论工作者们必须胜任中小学某个学科的课堂教学,那么为什么要强制中小学教师必须像理论工作者一样能够胜任专门的科学研究工作、写出合格的论文及研究报告?难道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不需要教师倾注全部智慧和心血?
其次,“群众性”的科研,实际上模糊了教育实践与教育研究的界限,否认了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与中小学教师的分工。取消了这种分工,实际上便回到了原始的混沌——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的出现,实际上远远迟于专门教学实践的出现。二者的分离是教育发展历史过程达到一定阶段后才可能。
有位教研员对同地区一位从事教育科研的朋友开玩笑:“你们整天忙个什么?知道不知道教师们怎么想啊,你越是少忙,他们工作越少干扰。”虽然刻薄了些,却道出了许多学校和教师的苦衷。由于模糊了科研与教研分界,取消了研究者与教师的分工,在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教育科研运动风起云涌的同时,产生大量的科研泡沫便无法避免。这样的“科研”,不仅难以产生真正有价值的成果,甚至未必令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从中受益,更为令人担忧的是,经常加重了学校和教师的负担,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乃至产生种种消极后果。
那么,教育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难道不是在于提高教学实践水平吗?教育科学研究的各种成果究竟如何进入实践呢?理论应用于实践,是需要中介的,实际上,教研组织所扮演的恰恰是中介的角色。当然,就目前的一般状况,教研室在这方面仍然有很大的空间。
“科研”与“教研”,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此研究非彼研究。同样为“研究”,同样普遍存在,同样为教育实践服务,却不可混为一谈。自然,二者有相互依存和转化,之间并未横亘着“柏林墙”,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而目前这种群众性的教育科研的广泛存在,并不合理。正如有学者所说:“从教研的目的来看,教研就是把教育经验和理论转化为教学行为,从而优化教学过程,以获得最佳的教学效益。如组织教师学习大纲及教材,研究教法,分析学生情况,集体备课,观摩教学,交流经验等等,这些教研活动都是为了改变传统的、陈旧的教学观念,掌握和运用教学规律,增强教学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31]
近年来,在许多地方有所谓“教研科研化”的提法和做法,(并无统一表达,在此泛指此类倾向)主要意图就是是以科研课题带教研活动。根据上面所说,未见得是好事,因为这种做法冲击了教研活动已有的传统,很有可能令教研活动对现行中小学教学的既有作用被削弱。说得严重些,有可能导致教研室逐渐虚化:一个将学术追求作为任务,以探究未知为目的的教研室,已经背离了建立教研室的初衷,背离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教研室的初衷,最终会因为无法满足中小学的实际教学需求而丧失独立价值而最终失去自我,至少,威信丧失,形同虚设。
“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教研与科研的界限,是应当分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