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啊,功能是一样的。那些具体的工作,比方跑学校,给老师分析教材、说课啊……
LT:它做不了那么细的,主要还是要靠区县级。所以,三级网络算上学校一级比较合适。
在三级教研系统中,学校教研组与其上的两级在组织性质上又有比较大的差异。学校教研组不是独立设置的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生存于学校之中,由所在学校的教师组成。本书将在第五章专门讨论。第一至第四章的内容,则主要讨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两级教研室。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按照中国行政区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县(区)级行政级别之间,曾经长时期存在“地区”级行政机构,近年来,这些“地区”级机构所在地基本已经演变为“市”,行政级别上仍然处于“省”与“县”之间,被人们称为“地级市”,以区别于“省级市”(省会城市)和“县级市”,这些地级市基本都会自行设置教研室。如上所述,地级教研室在职能上与省级教研室和省会城市教研室比较接近,工作方式也与二者相似,故归为一类。当然,地级教研室作用极大,只是如上所说,不做专门讨论。二是,在许多地方,教研室名下,曾经或者一直分别设置中学教研室和小学教研室,而某些农村地区,县级教研室只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的教研,高中教研则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所辖的教研室负责,本书对这些区别有所涉及但亦不做专门讨论。三是,近年来,教研室机构变化甚多,有的仍然保持独立,有的与其他各种机构合并,自然也就名称甚多: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科研培训中心、教科所……如果分别采用时下名称,势必行文混乱。好在,无论如今称谓如何,只须说明“就是原来的教研室”,大家立刻明白,故本书行文对于省市和县区两级教研机构的称谓一律采用“教研室”。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县(区)级两级教研室都是独立机构,分别隶属于省或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其日常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与中小学基本一致,联系千丝万缕,但本身并不是学校,而是中国基础教育领域内一个特殊的部门。供职于教研室的人被称为专职教研员,他们仍然保持着教师身份,但具体工作又迥异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是中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