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教委中心工作和‘一三一现代教育工程’,结合工作特点提出调查研究的课题,拟出调查提纲,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对调查出的材料能做出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供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参考,同时能制定改革措施促进工作有效、高质量发展。2.师德高尚,团结协作,努力进修,不断进取,起好表率作用。3.负责主持编写有关教育教学材料,能吸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其内容,在研培结合模式的运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益。4.能针对研究课题,主持、组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对活动的状况能作科学的点评,对倾向性问题能作出深入的阐述,以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5.能根据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四结合教育模式的总目标,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课题,并组织实施。能参加、组织课题结题、评审工作。能指导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方法和技术以促进我区教育研究整体水平的提高。6.深入学校(园)指导工作,对学校(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教研组建设,能针对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能帮助骨干教师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7.能制订有关教师(干部)培训计划,按照继续教育的要求,主持培训活动(上示范课),有力推进我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8.能用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能熟悉、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基本操作技能,熟悉office办公系统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文稿制作),能应用辅助教学软件,具有同教师一道研究制作CAI课件的能力,具备上网查询和发布信息的能力。能基本掌握英语的日常教学用语。9.能总结本人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负责培养、考查、推荐本学科(工作范围)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2]
上述文件在全国各地的各级教研室都存在,内容大同小异。
除了这种总体性要求外,许多教研室还曾经制定制度按照学期、年度考核教研员。比如,北京市教研室(现称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一位副主任(MH,2009)说:
“过去曾经有过规定,集中活动次数、到学校听课的次数、节数等,比如5次全市活动/每学期,听课50节/每学年或30节/每学期,大致如此。此外还有每学期组织多少次、哪些种类的集中教研活动等。”
一位小学教研员(GY,2009)回忆:
“有过内部管理规定:每人每年听课多少,负责跑多少学校。但实际上没有很严格地计算什么的。”
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地方并不做这样详细的规定,而是代之以比较笼统的要求。如北京市某区教研室的对各科教研员的学期要求是:每学期要组织7次大型的教研活动,还要到各个学校去听课评课,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