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没有找到当年北京市的这个“条例”,不过,在将近20年之后,我们在不同省市的教研室看到了与上面“条例”内容相似的文本。如下面所展示的成都青羊区教研培训中心文件中的教研员聘任条件,与这位领导所说的当年规定十分接近。
该区教研培训中心的《全员岗位聘任方案》中的第四条为教研员聘任条件,具体包括了4条:
“(1)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3)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经历;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从事基础教研、师资培训及教育科研等工作能力。(4)学历达本科及其以上(现在职的45岁以上者适当放宽要求)。”[10]
这是以书面语言、正式文件形式表达的对教研员资格的要求。事实上,不仅是青羊区,几年来与全国各地各级教研室、教研员接触,种种信息都强化着这样的印象:FH所陈述的当年选拔教研员的条件,今天仍然被相当广泛地沿用,也就是说,聘任教研员的主要条件基本没有多少变化。当然,随着基础教育本身发展,教师队伍在整体上学历水平在提高,教研员队伍在这方面自然也会有所反映,除此以外,根据来自各地的信息,关于教研员资格的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相当稳定。
(1)有足够的教学资历。一般说,教研员必定来自教学实践前沿,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积累,这几乎是各级教研室遴选教研员时最基本的准则。初出茅庐的教师,即使“一鸣惊人”,通常也不会马上被选为教研员,原因很简单:没有足够的课堂教学经验,难以胜任指导、组织、分析教学和设计、组织教研活动的任务。
(2)有出色的教学业绩。虽然远不是所有的优秀教师最终都成为教研员,但成为教研员的几乎必然是自己所在学科内公认的出色教师。
(3)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假若对于教学的把握只能停留在个人感悟的经验水平,显然也是无法胜任教研员工作的。常规的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教材分析”“考试分析”“教学点评”等多种形式,县(区)级教研活动动辄一间大教室中坐满上百人,要能够让前来参加活动的教师真的“不虚此行”,如果没有清晰阐述的能力、精辟洞见的能力、透彻释疑的能力、明晰概括的能力,想要有效地驾驭教研活动是不可能的。所以,事实上教研员们的理论功底一般说要明显地强过普通教师。当然,这里所说的的理论功底与纯粹的教育教学理论并不完全等同。
(4)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每个教研员都有相当广泛的工作范围:某个市、某个区、某个县;他们年复一年,时时刻刻要面对、思考、解决的问题包括:我所负责的这个地区、这个学科、这个年级、这个学年、这个学期、这个单元,需要安排哪个方面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需要安排什么内容?以什么形式组织?是工作范围内全员参与还是部分教师?毫无疑问,教研员必然要有管理者的素质,要胸有全局,要运筹帷幄。
2.选拔
中小学教师队伍庞大,出类拔萃者也不在少数,如何遴选和确定最终的对象呢?上述各种条件虽然意思明确清晰,却是很难量化的,在现实中如何加以操作,选拔出恰当的人选呢?在这方面,没有看到有关文件规定之类,通过了解发现,各级各地教研室在这方面的做法再一次表现出极高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