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式上,要求“正规性”操作。学校内部的观摩教学、听课评课,执教者与旁听者关系比较轻松,课后的讨论中无论提出质疑,发表意见,相对随机,很少刻意的安排。而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不同,因为是示范,是创新,所以课后的讨论便有着进一步介绍、诠释的功能,往往会事先安排一些专门的发言,发言人的身份多半也非同寻常:教研员本身、优秀教师、教育行政领导或来自教育研究部门和高校的学者等。
当然,公开课作为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并不限于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教育改革提出的新任务,在常态的教学实践中,教研员们一旦发现比较好的教学典型,也会采用这种教研活动,用意仍然不外是展示和推广。
2.自我保护与“同盟”
公开课是“中国特色”的教学活动。在本书写作期间,曾经向一位来自马来西亚的华裔留学生(JH,2007)了解他们那里的相关情况,答曰:“没有。”不仅完全没有“公开课”这样的活动,“在马来西亚,获准去听老师们的课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校长没有权力要求教师接受外面来的人听教师的课,面对类似事情,通常教师们很干脆地就拒绝了。”惊诧之余,询问韩国留学生,答案也差不多,教师们很少相互听课,也很不情愿外人来听课,更没有必须上公开课的义务,他们有时会根据管理者的要求接受别人来“听课”,但那是作为对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检查。日本和美国略有不同,通常教师比较能够接受外来者听课的要求,但彼此之间的听课很少,像公开课这样的活动基本没有,除非在大学或其他部门的学者主持某项研究课题时才会发生。
对中国的中小学教师来说,在一定场合、按照一定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开设公开课则是职业生涯中的“必选动作”。在教师各级职务晋升的条件中,都会有明文规定在一定范围开设公开课的要求(多为前面分类中的后面二种)。作为教研活动的“公开课”未必与教师完成“必选动作”的公开课重合,无疑,一旦被选中为教研活动的节目,意味着教师面临机遇和挑战。
公开课的地位非比寻常,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一位教师,可能由于成功完成了某次公开课而瞬间成名,从而获得种种名誉的和实际的“好处”:领导的器重、提拔的可能、职务晋升的便利,等等。因此,对于教师来说,公开课“举足轻重”。在接到公开课任务时,教师们往往会用一个专门的动词:“做”:“下周要在区里的集体教研活动中‘做’一节公开课”“上个月在市里的改革经验展示会上‘做’了一节公开课”……这与他们谈到自己日常工作时所用的动词是很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教师们不会使用这个动词:今天我上课时有个学生捣乱,昨天上复习课时课堂练习不错……一个“做”字,将公开课与常规教学之间划出了一道界限。于是,大多数的公开课便有了一个特征:事先演练。
对于公开课的批评早已有之,“在公开课上,教师、学生、教学过程的种种行为几乎都带上了统一标准的面具,成为隐匿个性化的匿名化教学。在公开课上,没有日常情境下的各种偶然事件,没有与教学内容相脱离的问题。公开课就像是经过不断过滤的‘纯净水’,没有什么杂质,当然也缺乏日常教学的丰富多彩,缺少了由各种无法预期的偶然因素带来的发展契机和创造性机会。”[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