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名实”两字乃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如今先解释这两个字的意义,再略说这个问题的历史。按《说文》:“實,富也,从宀贯,贯为货物。”又“寔,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从宀,是声。”止字古通“此”字。《说文》“此,止也。”《诗经·召南》毛传与《韩奕》郑笺皆说“寔,是也。”又《春秋》桓六年,“寔来”。《公羊传》曰:“寔来者何?犹云是人来也。”《榖梁传》曰:“寔来者,是来也。”寔字训止,训此,训是,训是人,即是白话的“这个”。古文实寔两字通用。《公孙龙子》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名学上的“实”字,含有“寔”字“这个”的意思和“实”字“充实”的意思。两义合起来说,“实”即是“这个物事”。天地万物每个都是一个“实”,每一个“实”的称谓便是那“实”的“名”。《公孙龙子》说:“夫名,实谓也。”同类的实,可有同样的名。你是一个实,他是一个实,却同有“人”的名。如此看来,可以说实是个体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实的共相的(虽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例如“梅兰芳”代表今日的梅兰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兰芳。类名更不用说了)。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举一切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识上,名的用处极大。老子最先讨论名的用处(看本书第三篇),但老子主张“无知无欲”,故要人复归于“无名之朴”。孔子深知名的用处,故主张正名,以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称的名,来整治个体的事物。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礼仪、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续。墨子注重实用,故提出一个“实”字,攻击当时的君子“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杨朱更趋于极端,他只承认个体的事物(实),不认全称的名。所以说:“实无名,名无实。实者,伪而已矣。”伪是“人为的”。一切名都是人造的,没有实际的存在,故说“实无名,名无实”。这种学说,最近西洋的“唯名主义”(Nominalism)。唯名主义以为“名”不过是人造的空名,没有实体,故唯名论其实即是无名论。无名论的应用有两种趋势,一是把一切名器礼文都看作人造的虚文,一是只认个人的重要,轻视人伦的关系,故趋于个人主义。
四、为我 杨朱的人生哲学只是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杨朱在哲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正因为他敢提出这个“为我”的观念,又能使这个观念有哲学的根据。他说:
有生之最灵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这是为我主义的根本观念。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个“存我的天性”。植物动物都同具此性,不单是人所独有。一切生物的进化:形体的变化,机能的发达,都由于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变化,以求适合于所居的境地。人类知识发达,群众的观念也更发达,故能于“存我”观念之外,另有“存众”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能保存得家族、社会、国家,方才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稳固。后来成了习惯,社会往往极力提倡爱众主义,使个人崇拜团体的尊严,终身替团体尽力,从此遂把“存我”的观念看作不道德的观念。试看社会提倡“殉夫”、“殉君”、“殉社稷”等等风俗,推尊为道德的行为,便可见存我主义所以不见容的原因了。其实存我观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趋向,本身并无什么不道德。杨朱即用这个观念作为他的“为我主义”的根据。他又恐怕人把存我观念看作损人利己的意思,故刚说:“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忙接着说:“力之所贱,侵物为贱。”他又说: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