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意识与统一观念的关系是曲折而复杂的,两者常常相互冲突,有时也可相辅相成。一般而言,在外患深重时,统一观念多压倒地方意识;而当外患不十分急迫时,地方意识的力量又是极大的。本不相容的两种观念有时无意中可能产生特殊的合力,北伐的成功即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观念,即爱国本由爱乡发展而至。然近代来华的西人以及受西人影响的中国读书人,又多以为中国人像一盘散沙、重视乡土而缺乏全国性的民族自觉意识。其实他们基本是以西方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来反观中国,因长期未能在中国找到“同类项”,便以为不存在。到西方文化优越观在中国士人心目中确立之后,中国反西方或“排外”也逐渐采取西方的方式,结果立即被视为民族意识的“觉醒”。
其实若以1900年的义和团事件与1905年抵制美货时的所谓“文明排外”为个案进行比较,两次事件当事人所采取的手段虽迥异,其基本关怀和忧虑所在实大致相同(这个问题牵涉甚广,此处不能展开论述)。后来中日“二十一条”谈判时期的反日救亡运动,几乎完全是采取集会、游行、排货等西方抗议方式,美国驻华记者克劳(CarlCrow)即认为这是中国第一次联合一致的全国性运动,大大推进了中国过去缺乏的民族自觉意识。他预言:当中国以全民族的爱国主义(nationalpatriotism)完全取代地方性的爱乡主义(provincialpatriotism)时,中国的许多问题都能解决;此次的反日运动已预示出这样一种趋势。[1]
但是,近代中国有一项特殊的国情,即大约在庚子义和团之役后,越来越多的士人感觉到中央政府在救亡图存方面不可依靠。这样,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中很早就产生了通过地方自立这一看似“分裂性”的举措来完成全国的救亡这样一种曲折的思路。欧榘甲在20世纪初提出“新广东”观念说:自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天下皆知朝廷之不可恃;有志之士知非图自立,不足救亡国亡种之祸”。清政府既不可恃,则一个逻辑的思路就是“务合汉族以复汉土,务联汉才以干汉事”。有此基础,“以救中国,则中国可兴;以立广东,则广东可立。”[2]可知其最后的目标,仍然是通过“立广东”来“救中国”。前引“新湖南”之说,也处于类似的自破自立思路。
这一思路显然传承下去,在20世纪20年代初“联省自治”观念一度风行时,孙中山也曾主张以地方自治求全国统一。他于1921年5月5日通电就职非常国会所选的大总统,电文指斥“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而“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订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3]与此大约同时,章太炎、胡适等支持联省自治的主张,所持观念也相类似,都把区域自治视为走向全国统一的曲线路径。[4]
那时联省自治的主张能引起广泛共鸣,尚有更特殊的当下政治语境,即皖系军阀武力统一的尝试已被证明不能成功。主张以村落自治为全国和平基础的广东军人陈炯明说:“袁世凯、段祺瑞、张勋皆思征服全国、统于一尊,而皆失败。即孙逸仙亦思以征服之法谋统一,而亦失败。中国欲求和平,除以全权统归国民外,更无他法。以后当以村落自治为基础。一言以蔽之,当自下而上,不应自上而下,再蹈前之覆辙。”杨荫杭以为陈氏之言“娓娓可听,中国武人,能明此义,可谓铁中铮铮,庸中佼佼者”。[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