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稍后反思说:“自三代至于近世,道出于一而已。泰西通商以后,西学西政之书输入中国,于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乃出于二。”[34]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既然西方自有其“道”,中国的“道”也就从普适于人类社会的指导思想退缩为与他道竞存的一个区域成分。[35]当时更能影响甚或代表舆论的那部分趋新读书人,多以为中学不足以救亡,应转向更能致富强的西学。他们越来越疏离于天下的胸怀,转而站在一个竞存于世界的国家立场考虑问题。[36]这些人并非不了解既存的民间自治,但不觉得将其毁坏有多可惜,最多视为建立新式“自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如果说清季的“国进”还有些犹疑徘徊,“民退”则是一个从观念、体制到行为的全面退缩。不仅上有天下士推动支持“国进”的清议,代表“民间”的士绅也开始分化(即程德全所说的绅与绅不洽),或半主动地接受“国进”,或半自愿地退而独善其身。
在四川一些地方,官办的经征局取代官绅合作的三费局时,便曾得到趋新士绅的合作。如在南充,原本“代表民意”的机构是三费局,张澜等趋新士绅则成立了农会、商会、学会三个新公会,并组成三会公所。为竞争“民意代表”者的地位,三会乃联名申请裁撤三费局,将其并入官办的经征局。这一动议得到官方的支持,取得了成功。[37]
当然,近代国家与民间的关系是个非常宽泛的领域,本文仅侧重“民间”那能动活跃并具有代表性的层面。尽管有前述新自治毁损了旧自治的吊诡效果,却不能否认新自治的努力也是想要“自治”(在当时趋新官绅的心目中,恐怕还是唯一“正确”的自治)。另一方面,上文关于传统公领域的概述,基本是所谓“理想型”的。在现实社会中,贪官和劣绅从来存在,在特定的时空里,可能还较猖狂。这样的官绅结合,很容易被定义为“官绅勾结”。
而张澜等趋新士绅对“国进”的利用与配合,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看作是新的官绅合作(尽管手段和目的都已不同)。在既存公共会社受到打击的同时,各类新式社会团体也在创办,不少还得到官力的扶助(商会、农会等,开始本是奉旨遵办的)。若把这些尝试和努力看作新型“公领域”的创建,似亦不为过。它们同样是以士绅为主导、由各种公共社团构成,并觊觎着既存的公产;[38]但也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即不再以“道”为依据,或其所依之“道”已彻底更易。正因双方这些同与异,新的公领域之创建,实际往往以取代既存公领域的方式进行。[39]
一言以蔽之,近代中国公领域的崩溃,不完全是由官绅合作到绅退民散的单线演化;[40]其间各种新旧力量的纠缠互斗,远更曲折复杂。以昔日的语汇言,国进不一定表现为官进,至少州县官是有进有退——钱谷方面似以进为主,刑名方面则退更明显。后一退却又是连带的,即官退带动着民退;而号称独立的新司法机构,仍是国进的一部分,故总体上仍以国进为主。
或可以说,“民退”并非“国进”的主观目的;“国进”造成了“民退”,更多是一种“客观”的后果。同时,对当年许多趋新读书人而言,“国进”是积极正面的好事;且“国进”之后,以国家的力量重新澄清天下、再造社会,也是他们中很多人的期望。不过,这些因素的互动,实际造成了上述的困境,即国家机器的扩张与民间的失序成为大致同步的伴生现象。
而“国进”与“民退”的合力,使民间或不作为,即使作为也必待官方指引而后行(迄今亦然)。民既从观念到行为全然被动,实难言自治之有无,社会亦渐呈有国无民之象。随着公领域的全面溃退,“民间”的涵义相应改变,国与民的关系也在转变中面临着调适。
[1] 杜亚泉:《减政主义》,载《东方杂志》8卷1号(1911年3月),见田建业等编:《杜亚泉文选》,12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