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此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王果同学提示。实际上,晚清“造国民”的言说本是多元的,朝野间都曾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即“国民”必爱国,首先就体现在愿意输将(且多纳税还较愉悦)和当兵(保卫国家)之上,却不一定强调不论个体还是群体的“民权”。
[16] 此承王汎森、沙培德(PeterZarrow)两兄以及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梁心同学提示。关于中国的无政府主义,参见PeterZarrow, AnarchismandChinesePoliticalCulture, NewYork: ColumbiaUniversityPress, 1990.关于民初的“造社会”取向,参见王汎森:《傅斯年早期的“造社会”论——从两份未刊残稿谈起》,载《中国文化》1996年2期。
[17] 梁启超:《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1901年6-7月),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44页。
[18] 梁启超:《孔子教义实际裨益于今日国民者何在欲昌明之其道何由》(1915年2月),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三》,67页。
[19] 梁启超:《辛亥革命之意义与十年双十节之乐观》,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七》,10页。
[20] 傅斯年:《时代与曙光与危机》(约1919),台北“中研院”史语所藏傅斯年档案。
[21] 《政治会议议员任福黎提规复文庙建议案》,原案录在《政治会议议长李经羲为规复文庙祀孔呈》(1914年2月11日),见《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文化》,7~8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22] 丁文江:《中国政治的出路》,载《独立评论》第11号(1932年7月31日),5页。
[23] 傅斯年:《教育崩溃之原因》,载《独立评论》第9号(1932年7月17日),5~6页。
[24] 参见罗志田:《失去重心的近代中国:清末民初思想权势与社会权势的转移及其互动关系》,载《清华汉学研究》第2辑(1997年11月)。
[25] 傅斯年在“五四”时便观察到,由于“社会的旧组织死了,所以没有维系与发展社会的中心能力,所以社会上有个散而且滞的共同现象”。傅斯年:《时代与曙光与危机》(约1919),台北“中研院”史语所藏傅斯年档案。
[26] 最具象征性的表述,就是傅斯年提出的:“我只承认大的方面有人类,小的方面有‘我’,是真实的。‘我’和人类中间的一切阶级,若家族、地方、国家等等,都是偶像。” 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1919年9月5日),见《新潮》,2卷1号(1919年10月),205页,上海,上海书店,1986影印。
[27] 参见傅斯年:《中国现在要有政府》,载《独立评论》第5号(1932年6月19日),6页。
[28] 涛鸣(吴宪):《定县见闻杂录》,载《独立评论》第4号(1932年6月12日),17页。此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梁心同学提示。
[29] 所谓的“黄金十年”,是很长时间里学界中相当一些人对抗战前十年的描述。一项早期的研究,参见ArthurN.Young, ChinasNation-BuildingEffort, 1927-1937, Stanford: StanfordUniversityPress, 1971.
[30] 例如,前引赵尔巽试图革除的绅首包揽厘税,便是历时不长的新事物,以前的正绅是不允许也不屑于涉足税收一类事务的。而今日所谓“地方菁英”参与类似事务,往往被视为国家涉入地方的表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