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胡适选择此案,也有其聪明处。即他欲借此得一正果的目的虽然难以实现,动摇王国维权威的企图却部分得逞。这本是王国维晚年治学的相对薄弱点,却能令胡适进退两宜。作为知情人,如果王国维确实动气,则胡适的指控为实情;如果王并非意气之举,胡的指责也容易取信于人。因为王国维文的理解本有两可,而胡适的推波助澜无疑强化了意气一面的印象。他说,自己审了五年多的案,“才知道这一百多年的许多有名的学者,原来都是糊涂的考证学者。他们太懒,不肯多花时间,只是关起大门考证;随便找几条不是证据的证据,判决一个死人作贼;因此构成了一百多年来一个大大的冤狱”。而这许多有名的学者中,就包括“作了许多地理学说为现代学者所最佩服的浙江王国维以及江苏的孟森”。[11]
胡适后来总结重审此案的收获,强调考据者不能动“正谊的火气”,王国维和孟森的治学方法最谨严,一旦动了“正谊的火气”,“都会失掉平时的冷静客观,而陷入心理不正常状态,即是一种很近于发狂的不正常心理状态”。“所以都陷入了很幼稚的错误,——其结果竟至于诬告古人作贼,而自以为主持‘正谊’。毫无事实证据,而自以为是做‘考据’!”[12]至此,实际上胡适孜孜不倦所欲说明的,已不是自己独特的治学方法,而是强调从自己开始,中国文史学界才真正有了科学方法。如此一来,后学的轨则、准绳、趋向都应按照胡适指引的风气转移了。
更有甚者,胡适不仅指责王国维等“成见误了聪明”,甚至不惜将对史实的见仁见智与思想的“叛道”、“护法”强拉在一起。胡适重审此案不久,就发现“张穆、魏源、静庵、心史都未免怀有为朱子报仇之心理”。[13]他从王国维的《戴校水经注跋》中,“颇感觉这公案的背面终不免有戴学与朴学之斗争余波。戴学所以异于朴学,正因为东原不甘仅仅作一个‘声音训诂名物象数’的大师,而要进一步作哲学思想的破坏与建设。纯粹朴学的大学者都无此胸襟,亦无此胆力”。针对王国维批评戴震各条,胡适逐一反驳。如王认为戴“于六经大义所得颇浅”,胡便反唇相讥,清代朴学大师于此无人不浅,“静庵先生自己著作等身,其‘于六经大义’所得几何耶”?斥责王国维指戴震“欲夺朱子之席”是“陋儒之见”,是“没有历史眼光的陋见”。[14]后来更声称:“又查明张穆、魏源、孟森、王国维他们为什么骂十八世纪一位了不得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戴东原是贼呢?因为戴东原是当时思想的一个叛徒,批评宋朝理学、批评程子、朱子。”[15]姑不论思想守成而学问先进者大有人在,如胡适从来不很敬重的王先谦,只因其《合校水经注》“居然能完全摒弃‘全校’”,胡适就认为“其见识真远出静安、心史诸公上”![16]
张、魏、孟、王诸人指戴震窃书,主要不是因为戴的叛道,应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况且胡适明知王国维原来对戴震哲学的看法与自己所见略同,而王指责戴,也只是说他想夺取朱熹的位置却力有不逮,这样牵扯倒真有构陷之嫌了。尽管胡适说:“我总觉得王孟诸人攻击东原窃书一案的背后不免有几分‘卫道’、‘护法’的背景。其意若曰:‘戴东原欲夺朱子之席,总不是个好东西,什么可忌可耻之事,他都做得出来,这并不足奇怪!’”[17]但细读他罗列的证据,仍然很难苟同其判断,反倒觉得胡适自己有意无意间角色代入,将断狱当成自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