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五月熟荔子,又见北使朝连昌”[6],这是南宋人描述每年五月,金国使者贺天申节的诗句。金人遣使贺天申节始于绍兴十四年(1144),“己巳,金主始遣骠骑大将军安国军节度使乌雅和、通议大夫行大理寺少卿孟浩来贺天申节。遗上珠一囊,金带一条,衣七袭,色绫罗纱縠五百段,马十匹,自是岁如之”[7]。圣节、元正、冬至三大节相互遣使来贺,是当时各政权间外交活动的一种常规形式。天申节来贺,表明金人不得不面对赵构建立起的南宋王朝,金人扶植楚、齐以统治汉人的策略看来并不成功。从1129年(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到1137年(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金史·交聘表》上没有宋金交往的纪录,看来这段时间宋金之间没有什么双方认可的高规格外交活动,而这段时间也正是伪齐政权(1130—1138)存在的时间。其间金的策略是扶植刘豫傀儡政权,消灭南宋。屡遭失败后,金认识到一时无法消灭南宋,所以放弃刘豫,转而与南宋接触。金与南宋之间高规格外交活动正是在伪齐政权垮台后第二年,即1138年(绍兴八年,金天眷元年)开始的。这一年金以河南地归宋,遣右侍郎张通古等诏谕江南。在此之前,赵构曾多次单方面遣使称臣,金不允,一意消灭赵构的南宋政权。至此,张通古诏谕江南,视南宋为附庸降国,但从赵构看来,媾和偏安终于可以实现了。绍兴十三年(金皇统三年,1143),宋使贺金主生辰万寿节[8];绍兴十四年(1144)五月,金派乌雅和为使贺天申节。从金的角度来讲,既然承认赵构的南宋政权,许多事情还必须通过圣节朝贺之类外交活动来沟通解决,更重要的是每年的圣节也是强化金与宋之间主从关系的一种仪式。而宋称臣于金,只是宋高宗与秦桧等少数人的个人意愿,朝野对此多有不服,故力争在圣节仪式中不辱国体。于是在兵革相加的正面战场之外,圣节朝贺中的仪礼之争成为宋金外交交锋的另一个战场。
南宋对金的贺圣节使者优加礼遇,从入境伊始,即有接伴使迎接,入驻后有馆伴使陪同,离开时有送伴使护送。来去之时,皇帝都要遣使存问,宣赐牲饩、银盒、茶药、扇帕等物;上寿仪式以后,绍兴十八年(1148)“始燕射于玉津园”。此后,玉津园宴射成为专门款待金国使者的必行“故事”[9],许多新的邦交仪规在双方交往中逐渐形成。
宋人这种主动殷勤的礼遇,表现了宋在与金的交往中处于劣势的臣服地位。当然,接伴使、馆伴使、送伴使实际也都带有监视、伺探的意味。宋金之间的地位高下差别明显,宋对金的国书是下对上的“表”,而金对宋的国书是上对下的“诏”。宋接受金国书时,金使可以上殿,宋高宗要从御榻下来,接受金诏书;而金接受宋国书时,宋使不能上殿,只能立于宫殿台阶下面,金国皇帝也不必亲自接受国书,而由閤门使下来接书,捧书的宋使单跪授书。[10]
关于金国使者贺天申节的仪节,“有司言合照旧例:北使贺生辰圣节使副随宰臣紫宸殿上寿,进寿酒毕,皇帝、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教坊作乐,三节人从不赴。既而三节人从有请,乞随班上寿,诏许之,仍赐酒食”[11]。按照北宋旧例,圣节上寿,除贺圣节正使、副使二人可以赴紫宸殿上寿外,其余人从皆无资格赴殿上寿。此时金人是以臣属降国视南宋,自然要求更高的礼遇,人从随班上寿、赐酒,从表面上看只是仪节的小小变化,其实是金人外交上的一次胜利,折射出金国对南宋的强势。宋高宗“诏许之”三字是隐讳之辞,其中包含了许多不得不接受屈辱地位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