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指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成交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或第二个工作日以内交割的外汇对人民币的交易。如果非金融企业要从事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则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上年度经常项目或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规模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
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外汇对人民币的交易。其主要目的在于管理汇率风险,锁定财务成本。例如,某出口企业预计3个月后将收到一笔美元货款,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该企业可以作为空头方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外汇合约。3个月后,无论市场上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如何变动,该企业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卖出美元货款,从而规避了汇率风险。如果企业还担心银行违约,不愿承担此汇率风险,则还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以买方身份再达成一笔期限、金额、币种相同的远期交易,使合约交易方向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方向相反,以平补企业与银行交易的远期头寸,从而将此风险转移出去。
2.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
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方向相反的两次本外币交换。其中,在前一次货币交换中,一方用外汇按照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入人民币;在后一次货币交换中,该方再用人民币按照另一约定汇率从另一方换回相同币种和数量的外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有以下三大作用:
(1)规避将来结汇和购汇两次外汇交易的汇率风险
掉期交易可以满足既有结汇需求,又有购汇需求的客户提前锁定结售汇的汇率,规避汇率风险。例如,某出口企业将要收到国外进口商支付的出口货款1000万美元,需要将外汇货款结汇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该企业还需进口原材料,在未来3个月后支付1000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该企业要规避结汇和售汇两次汇率风险,企业可以与银行交易即期对3个月远期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即期卖出1000万美元,取得相应的人民币,3个月远期以人民币买入1000万美元。通过交易,该企业可以轧平其中的资金缺口,达到规避两次外汇风险的目的。同样,如果企业担心银行不愿承担两次汇率风险,则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再达成一笔期限、金额、币种相同、方向相反的掉期交易,平补此次掉期头寸,从而将此风险转移出去。
(2)调节远期结售汇业务交割期限
掉期交易可以作为调节远期结售汇业务交割期限的工具,满足企业提前交割或展期交割远期结售汇的需要。例如,某企业预计3个月后会收汇1000万美元,该企业为了规避将来卖出这笔外汇的风险而办理了3个月远期结汇交易。2个月后,企业又希望能够提前结汇。此时,该企业可以办理即期结汇1个月远期售汇的人民币与美元掉期业务,实际上,此次掉期交易实现了对原远期交易提前交割。
(3)实现汇差收益
掉期交易还可以为参与者实现汇率差价收益。当人民币超预期升值时,先结汇后售汇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能够实现由人民币升值带来汇率差价的收益;当人民币超预期贬值时,先售汇后结汇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能够实现由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汇率差价的收益。
3.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