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质量标准就无法评判教学质量高低。学院和经济系相应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涉及课程建设、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等多方面,根据这些标准和教学计划的规定,制定本专业各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并对教师的备课、授课、出卷、改卷、试卷分析等基本环节的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对照质量标准的要求和教学大纲,认真做好教学大纲,认真做好环节各项工作。
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院和系部先后出台《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学督导试行办法》《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系教学奖励制度》《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系教学管理规定》《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系教师与学生联系制度》等一系列体现现代教学质量监控措施的教学管理文件,建立起完善的教学评估和检查制度。明确教师课堂讲授基本要求,严格审查教师教学必备资料,实施新进教师进行制度,确保授课质量;严格执行调、停课程序,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考试命题实行教研室、系、教务处三级审核制度,试卷实行任课教师阅卷,任课教师交叉审核已阅试卷,确保考试阅卷质量;加强期末考试巡视,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本专业通过以上措施,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并对主要教学环节实施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监控,使得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和处理及时,形成了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对教学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环节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规范、规定,为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提供了依据。
①理论教学环节。要求教师在开课前应当准备好课程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课件等基本教学资料;授课时应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把握深度、广度、进度,分清重点、难点,注重逻辑性系统性;期中要组织一次测验,作为期末总评成绩的参考;任课教师在执教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停课、调课、自行找人代课,特殊情况必须离岗者,要提前一周填报调课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前各教研室依据教学计划编写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做好实践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实践教学期间必须将每天的工作、收集的资料、疑难问题、感想和体会记入实践教学周记(实验课不需要),实践教学结束后必须向指导教师提交实践教学报告、实践教学周记及实践教学所在单位书面鉴定;实践教学结束后,各教研室将“学生实践教学成绩表”及“实践教学总结”收齐后一并交系办公室。通过集中性的督促检查,保障实践教学资料的齐全、完整和规范。
③毕业论文环节。要求开题申请、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等资料齐全;选题要结合实际,选择经济领域内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或某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为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有利于教师指导,选题应尽可能与有关研究项目或毕业实习相结合;毕业论文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老、中、青教师搭配共同组成指导小组,以老带新,以保证论文指导的质量;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签字认可后,方取得答辩资格,指导老师须保证签字后的毕业论文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基本理论无误。制定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通过严格执行学院和系级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